关于2026年度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补充通知
黔建通〔2026〕39号
各省级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参照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6年度贵阳贵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缴存比例执行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及月缴存额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980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236元(省级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为4677元)。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13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14元(省级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为384元)。
二、执行时间
该执行标准原则上从2026年1月开始执行。非省级财政拨款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可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直非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自行选择从2026年1月或2026年7月开始执行。
各省直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基数调整当月前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省直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转5
建设银行京瑞支行服务热线:86696014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