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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责令天津市鑫泉龙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限期改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1来源:天津市住建委-通知公告


各有关企业: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委对相关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开展资质核查,并向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天津市鑫泉龙建筑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详见附件1)无法取得联系,现公告责令相关企业于2026年9月22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至生产经营地所在区住建委(详见附件2)。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相关资质在我委官网被标注“资质异常”,并同步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附件:1.责令限期改正企业名单

      2.整改材料报送地址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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