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第一章 总体要求
1安全监理资料管理体系
1) 为加强对安全资料的管理,在公司设立相应的部门负责本公司安全监理工作及资料的管理,并设专人保管。
2) 安全监理资料应按岗位职责分工,由监理人员编制与填写。
3) 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应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
4)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按照具体的分工和要求进行填写和履行签章手续;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存档。
5) 安全监理资料必须收集及时、真实完整、分类明确,能够全面反映监理人员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情况。
6) 监理人员应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
7) 安全监理资料应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汇同其它监理资料,及时整理归档。
8) 安全监理档案的验收和移交应履行相关手续。
2安全管理资料的编制要求
1)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及施工单位的实际状况。
2)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应保证字迹清楚,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应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工程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3)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签字前修改或涂改应有标识,签字后作为结果性文件不得修改或涂改。
4) 施工现场安全监理资料可以有记录表,文字记录、图片多种形式,并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映、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监理人员应做好资料的收发记录和签证
5) 安全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问题及现状。
第二章 安全监理管理内容
1监理规划:
1)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标准》(DB13(J)/T101-2009)、《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和相关行业监理规定的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
2)安全监理规划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项目特点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程序、制度和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安全监理内容应明确给出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
3)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工程师参加,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对于中型及以上项目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监理文件之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编制,在编写时应使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安全实施细则。
3)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控制要点和工作流程,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方案。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人审批后实施。
5)在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6)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l)已批准的安全监理规划;
(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
7)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编制依据;
(2)工程概况;
(3)专业工程的特点;
(4)安全监理工作的流程;
(5)安全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
(6)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资料
1)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检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主要内容包括: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事故处理与报告制度等。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项目部是否建立了这些制度,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安全监理日志。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保留其复印件。
(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
(5)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符合规定。施工项目部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的配置及分工情况报项目监理机构。
3)审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
4)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主要包括:电工、电焊工、起重操作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爆破作业人员、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工、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等。
以上证件需核查原件,保留复印件。
5)检查施工单位是否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河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规定》、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等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建筑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应急预案。
(3)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成立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编审程序的审查: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2)编审内容的审查:与安全生产有关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4)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7)核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
8)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由总监理工程师在表B2-1《工程开工安全工作报审表》上签署意见。
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
1)开工前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费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