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须知?
建筑开标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建筑单位投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或公证机构人员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开标须知的内容?
一、开标须按照建筑工程招标文件确定的开标时间在开标室公开进行,不得提前和无故延后。
二、开标必须邀请所有建筑施工单位投标人代表出席。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按规定参加的,视为弃权。
三、开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会议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与会代表、现场监督人员和工作人员名单,宣布评标委员会产生及组成情况,宣布评标原则、评标办法和会场纪律等有关事项。
(二)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当众宣布核查结果,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现场检查并公证,或经主持人征求所有投标人同意,由现场监督人员检查确认。
(三)工作人员按规定顺序启封投标书,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四)唱标过程须在开标会场的投影幕上同步显示,投标报价表须通过实物展台向所有投标人展示,便于招投标各方的监督。
(五)投标人对唱标结果进行签字确认。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与会人员退场。
四、监标、唱标、记录人员要各司其职,认真负责,细致工作,防止出现差错,确保开标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与会人员应自觉接受政务大厅的管理和监督,遵守会场纪律,会议期间主动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在会场喧哗吵闹,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准中途退场,自觉维护会场秩序,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主持人有权将其清出会场,按违规处理。
六、开标过程全程声像监控,与会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在指定位置就座,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投标人发言时须使用麦克风,确保摄录效果。
七、会议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须到招投标中心办理离场手续,主动配合政务大厅物业人员清理会场,核对会议室设备是否完好,如有缺损,按价赔偿。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开标须知”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