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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筑形态设计思考

发布时间:2020-04-13

1检察院机关建筑形态整体设计思考

检察机关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经济发展的司法机构,肩负着惩罚犯罪、使人民群众与经济社会秩序免受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神圣职责,同时起着对违法犯罪行为监督与震慑的作用。

检察院机关建设项目有大有小,其内部虽然与城市结构有所异同,但是作为城市或社区的子系统,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二者相互联系有机组织,才能形成良好的整体次序。

这里的“整体性”有两层含义:一是对设计对象而言,即加强设计对象作为一个整体的内在联系、便捷程度和识别性,其结果是加强了检察院内部环境的空间整体性;二是设计方法和程序的整合,强调通过不同专业及不同角色的设计协同,以保证设计对象完整性的顺利实现,显然二者是个不可分割的过程。设计对象的整体性是整体性设计的起点和基础,对于一个大型的检察院机关而言,就是加强检察院机关作为一个整体的内在联系、便捷度和识别性。我们通常将检察院机关划分为如下子系统。

1.1功能系统

检察院机关因其规模不同有着不同的复杂度,对于检察院而言,一般有主办公楼、综合楼(技术用房与培训用房)、业务楼、会议中心等。通常在功能组织上以办公、办案为基本活动,作为组织的“核心”,并规定其他功能组成要素的布局原则。

1.2交通系统

交通系统是形成检察院机关功能分区的“骨架”,以人的连续性活动为特征,并由此规定车行、步行系统,实现人车分流,并通过连接其他子系统实现人流活动的延续性。

1.3景观系统

景观是现代检察院机关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它首先应该保证自身系统的完整性,同时应该将景观纳入城市或社区等更广泛的景观系统中,这对塑造整体生态环境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1.4形体空间

形体空间与人的视知觉能力密切相关,检察院机关中的各类建筑物和设施的形象易于识别,无疑将加强院区内的场所感,同时,由于院区中人流日常活动的集中性与规律性行为特征,应当关注其对形体空间的规定性。

2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整体设计项目

2.1基地概况

本项目地处云南省昆明市滇池旅游度假区内,地块南临滇池路,毗邻云天化集团和滇池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距离滇池3km,距离昆明中心城区10km左右,基地周围河流环绕,背靠滇越铁路主题公园,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一个理想的政府办公场所。

考虑到基地所处的现状特征,我们发现尺度宜人的城市街道、列植的浓密乔木、展露出蓝天白云的开敞视野,是该新建筑引入时不能忽视的场地特征,纵观当今富有地域特征的优质建筑,在其地域人文环境特征上思考“此时此地”的建筑设计才具有现实价值。

2.2设计指导原则及理念

新建筑的融入,实际上是肌理的融入。古老的与新生的地域元素构成了现代城市区域,形成现代感极强的新的城市风貌。保护一个城市的风貌,关键在于对其城市肌理的保护。利用新的设计手法与理念,以延续城市的肌理而又创造充满独特性的区域。

本案运用建筑的现代空间表达手法,将一个现代的办公中心和传统的空间意向叠加,在客观的尺度上营造可以识别的独特的空间氛围,使建筑群不仅在造型方式上,而且在空间意象上具有时代地域性。

设计理念:

(1)寻求规划、景观、建筑三者整体性最佳结合点,即将区域环境关系与城市空间、建筑空间融合在一起。

(2)寻求建筑功能特殊性与地域文化特殊性的最佳结合点,即将行政办公建筑特殊气质、特殊功能要求与传统文化融合在一起。

(3)寻求地方色彩与时代精神的最佳结合点。

2.3总体功能布局

在本案的设计过程中,我们根据项目的功能及性质,将整个建筑群划分为检察院办公区、检察官学院和会议中心三大部分,它们之间互为联系,相对独立。

检察院办公区功能复杂,所以在方案设计伊始,就采取群构的设计方法,使几个不同的功能有机分布,其中行政办公主楼位于基地中轴线上,面朝西南向景观广场,办公人员由主入口进入。行政办公主楼两侧为信访及技术检测辅楼和办案办公辅楼,两栋辅楼相倚主楼而立,形成一种包围之势,使主楼如印章般矗立在整个基地的核心。信访及技术检测辅楼沿规划路有独立的次入口,方便外部人流进院区办理各项事务。

检察官学院大楼位于基地北侧正中,整个建筑分为公共接待区和宾馆住宿区两个部分,学院的人流由西北向的规划路入口出入,其入口公共空间朝向北侧滇越铁路主题公园,景观环境安静优美。

会议中心在基地的东北向,内部布置有大中小会议室,与办公区和检察官学院紧密相连,便于高效使用的最大化。

在总平面的设计中还考虑到基地位于城市的重要节点,基地西南和东北向沿道路退让有一定距离,一方面迎合了城市空间界面创造了对外开敞通透,对内亲切宜人的复合空间,另一方面体现了政府部门的威严庄正形象。同时合理理性的道路退让与建筑群体的内部广场串联起来,形成了数个怡人清晰的场所,营造了连续丰富的空间变化,再次体现了群构式建筑以人为本的形态秩序。

2.4建筑形态

空间,是建筑本体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通过虚实的界限,引导人们在建筑中形成不同的心理或视觉感受,因此,建筑设计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由空间决定。在本案的空间造型设计过程中,建筑表皮通过玻璃与石材的虚实交替穿插,灰空间与建筑体量的刚柔转换来突出建筑的空间主体形态,营造出富有特色的灰空间、院落空间,广场空间。灰空间的可穿越性,使得人们在通过该空间的时候,自觉完成了心理角色转换,由对建筑“远观者”成为建筑内部的“近知者”;院落空间的营造有利于组织微气候空间和环境的层次;广场空间的布置与该区作为城市主要节点在环境上呼应统一,融入建筑与城市的关系,营造了建筑体之间的和谐关系。

建筑造型设计

主办公楼:南侧主立面与北侧立面,通过对玻璃幕墙与实墙互动穿插的通透虚实感官,来体现检察院办公楼主楼的隆重与大气,同时东西立面玻璃幕墙与立柱的相互渗透交合打破单一幕墙的单调感,与两侧辅楼自然过渡。且整个立面运用黑色喷砂面铝合金型材使玻璃幕墙更具硬朗。内部庭院围合式的设计,并通过玻璃连廊自然分隔,可适宜营造各自独特的庭院景观。

综合楼、业务楼:相辅佐于主办公楼两侧,同时半围合形态自然组织出群组建筑的复合空间界面。为呼应主办公楼南侧主立面,南侧立面相应采用玻璃幕墙及黑色喷砂面铝合金型材,其他各立面均采用实墙开窗形式。同时东西立面均设计为两层通高穿越式架空空间,从而形成空间符合界面。

检察官学院:运用群组式建筑空间表现手法,大面积开窗与立柱的交合,虚实并进凹凸有致,赋予建筑强烈的秩序感。同时建筑内部由实墙与玻璃连廊而围合的庭院空间宜于景观向室内的渗透。公共接待区的采光天窗与其各立面的石墙产生强烈的对比。

会议中心:通过虚与实的交替穿插,使会议中心富于庄重典雅。南立面主入口立柱与东西立面长排落地条形窗而呼应,体现强烈的排比序列。

通过对整个群体建筑细部节点等造型元素进行创作。使整个建筑群的各个立面连续性较强,从大关系看刚柔并进,秩序尤佳,体现刚正不阿之喻意。同时主体办公楼基座,与周边各楼仪式布局,庄严而挺拔;各楼均采用外挂碾斧面砂岩石材,一方面追求城墙般结实厚重的感觉,另一方面稳固而大气,突出检察院办公楼在设计中应有的特点。并且我们在建筑上运用了点式玻璃幕墙、玻璃雨棚等特色鲜明的手法,以体现检察院办公楼威严下的怡人姿态。

3综述

随着国内检察事业的发展,检察院机关的整体性设计所面临的问题也会日趋复杂,面对不同的对象,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也会有所区别。本文只是对检察院机关的整体性设计过程中一个环节的零星思考而已。从方案到建成,其整体性的建构也只能说才开始,它们是否能够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仍然是一个建筑师需要不断关注的问题。

相信经过以上的介绍,大家对检察院建筑形态设计思考也是有了一定的认识。欢迎登陆鲁班乐标,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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