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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08

建筑集团公司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序文件名称: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1.目的

对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控制和处理,以预防或减少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出现的事故或紧急、异常情况的处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本程序。

3.2库房、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岗位(以下简称:各应急场所)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紧急、异常情况进行处理,并迅速报告主管部门。

3.3各单位负责具体实施本程序。

4.控制程序

4.1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确定

4.1.1可能造成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的部位:材料库、木工房、电气焊作业点、装饰作业点、防水作业点、食堂、配电室、锅炉房、汽车等。

4.1.2潜在事故及紧急、异常情况:火灾,爆炸,施工过程中突遇停水停电,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造成停水、停电、停气,施工振动。

4.1.3恶劣天气(突遇大风、暴雨、雷击)的影响。

4.2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2.1火灾、爆炸的应急准备

4.2.1.1易造成火灾、爆炸工序的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后方允许操作。

4.2.1.2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办理动火证,并对现场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有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火人员后才允许操作。

4.2.1.3电气焊、库房、油漆稀料库房执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控制程序》中的要求。

4.2.1.4各施工现场应根据本程序4.1条款及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预防火灾、爆炸的方案和预案。

4.2.1.5分公司及项目部应成立义务消防队和紧急救护组织,并在开工前进行一次演习(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及紧急事故),接车人、报警人、救火人员应熟悉职责及措施,并做好记录,及时完善防护方案与预案。演习后的废弃物应按《废弃物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1.6分公司及项目部应对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的场所,配备应急器材,并做好标识,定期检查,防止失效。

4.2.2火灾、爆炸的应急响应

4.2.2.1第一个发现火灾的人员,应大声呼救,同时通知项目部及分公司领导,依据火势大小及着火物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扑救措施。

4.2.2.2项目部领导在组织救火之前,应及时切断电源。义务消防队按演习分工、疏散人员和物资。

4.2.2.3报警员根据火势大小及时报警,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报警人姓名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4.3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4.3.1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准备

4.3.1.1为了防止突遇停水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在搅拌站附近设置蓄水池(桶),蓄水量应经过计算能保证混凝土浇筑到一定的部位。

4.3.1.2为了防止突遇停电造成的影响,施工现场应结合实际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有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在浇筑前应考虑突遇停电的影响,经计算后依据用电负荷选用柴油发电机。

4.3.2突遇停水停电的应急响应

突遇停水停电时,应立即启动备用水源或备用电源保证施工到达一定的部位,防止材料的浪费。

4.4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与响应

4.4.1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准备

4.4.1.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建设单位、勘探单位共同对施工区域内的地下管线进行调查,如有地下管线要采取合理的开挖方法,防止挖断地下管线。

4.4.1.2施工单位应收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电话号码,如遇紧急情况能及时报警。

4.4.2施工中挖断水、电、气管道的响应

突遇挖断水、电、气管道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并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如及时向当地的市政管委、供电部门、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上报),如损坏严重还应上报当地的治安、消防部门协助处理。

4.5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与响应

4.5.1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准备

4.5.1.1施工之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在方案中制定防风、防汛、防雷击、防触电的措施,现场应作好排水。

4.5.1.2关心当地的天气预报,当预报有恶劣天气时,针对恶劣天气的情况及时作好准备。当预报有大风时应对塔吊、架体进行加固,对临边、作业面的附着物等进行清理防止落下伤人,遇有大风时禁止进行室外高处作业,对于施工垃圾、砂等进行遮盖,现场应洒水降尘,防止扬尘。雨季之前应备好抽水设备,作好排水沟并选择好排水方向,防止暴雨后现场积水。暴雨后应对架体、塔基、临设、配电箱等加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当预报有雷雨时,现场的高大设施应作好防雷接地,进入雨季之前应对防雷接地进行摇测,保证接地电阻符合要求,加强人员教育,遇有雷雨天气时不要在高大设施、树木下避雨。

4.5.2突遇恶劣天气(大风、暴雨、雷击)的响应

突遇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将高处作业人员撤离到地面,同时启动相应的预防措施,因恶劣天气造成人员伤亡的,在现场自救的前提下立即将伤病员送往医院,并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

4.6振动的准备与响应

4.6.1振动的准备

施工之前应对施工方法进行评估,如果施工振动可能对周围建筑物造成损坏的,应及时与甲方、设计单位协商更改施工方法。

4.6.2振动的响应

突遇振动造成损害时,立即停止施工,协助受损害房屋内的人员撤离,保护现场并上报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

4.事故报告的编写

每次紧急情况或事故发生后,由分公司安全科组织项目部和相关单位人员写出书面《事故报告》,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EMS/09-1),并报工程部。《事故报告》的内容如下:

a.时间

b.地点(部位)

c.事故经过

d.事故原因

e.经济损失

f.处理结果

g.经验教训

h.整改措施

4.8紧急事故处理后,事故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并报工程部备案。

4.9纠正与完善

4.9.1事故发生单位应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及实施过程中的不足,对方案和预案进行评审、修改和完善。

4.9.2必要时,工程部应会同相关部门对《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进行评审、修改、完善,并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监督检查

4.10.1工程部对每个工程监督检查一至两次,并填写保存《施工现场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检查表》(EMS/10-1)。

4.10.2公司每月一次、项目部至少每半月检查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

4.10.3对于检查中出现的不合格执行《违章、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4.10.4记录的保存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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