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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投标制

发布时间:2015-03-24

工程招标投标制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建设工程项目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法吸引承包单位进行公平竞争,并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来完成建设工程任务的行为。

工程招标投标制的基本内容:

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一、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范围

《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二、建设工程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必须招标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以外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

此外,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等七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该办法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建设工程招标方式

《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村长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诉。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工程招标投标制”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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