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承揽方式分类
1.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签订的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合同。
2.工程分包合同:是指总承包人将中标工程项目的某部分工程或某单项工程分包给另一分包人完成所签订的合同,总承包人对外分包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发包人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规定允许分包的部分。
3.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之间签订的转包合同,实际上是一种承包权的转让,即中标单位将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由其他承包人来承担。
4.劳务分包合同:通常称为清工合同,即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提供方保证提供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全部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不承担劳务项目以外的其他任何风险。
5.劳务合同:是发包人、总承包人或分包与劳动提供方就雇佣劳务参与施工活动所签订的协议。
6.联合承包合同:即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单位之间,以总承包人的名义,为共同承包某一工程项目的全部工作而签订的合同。
(二)按计价方式分类
1.总价合同。
2.计量估价合同。通常是由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出较为详细的工程清单,由承包人填报单价,再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依据计算出总造价。目前施工图预算就是属于这种方式。
3.成本加酬金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