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招标办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
一、中心主要职责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职责是,为建设工程、水利和交通工程等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医疗设备采购,产权和土地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组织管理和服务。主要有:宣传、贯彻和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符合专业标准、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的交易场所;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对进场交易的项目进行交易登记、统筹安排交易场所;收集、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企业资质信用信息等各类信息;提供交易业务咨询、维护交易秩序、见证交易过程、归集交易档案、记录交易结果;进行交易数据统计整理、汇总及分析;统一代收代管各类保证金;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查处;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诚信数据库和评标专家库建设、运行与维护;承担上级赋予的其他职能。
二、服务对象
建设、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医疗设备采购、产权和土地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招标人、投标人(竞买人)、中介机构等各方主体。
三、服务承诺
1、热情服务。服务态度热情主动、耐心和蔼、细心周到、有问必答。
2、文明服务。所有工作人员着装整齐规范、挂牌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提供一流的服务软环境。
3、阳光服务。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交易信息100%公开发布,公开各类交易项目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和依据;自觉接受监督,让每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都在阳光下运行。
4、高效服务:严格执行 “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等规定,能办的事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办结,急事急办、不拖拉、不推诿,确保及时、高效、无差错。
5、规范服务。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相关制度。
6、清廉服务。交易平台实现全程电子化,固化交易运作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影响;严格遵守中心各项工作纪律、行为守则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不谋私利,确保服务氛围风清气正。
7、畅达服务。诚恳接受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投诉渠道顺畅,对针对本中心和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一般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反映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投诉,立即转交监管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四、承诺责任
1、中心办公室(监察室)负责对中心工作人员履行服务承诺情况实行监督、考评。工作人员违反承诺内容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通报批评并作责令出书面检查;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辞退。
2、接到服务对象投诉工作人员违反承诺,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作出检查、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罚款、停职、辞退等处罚。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盐城招标办联系方式:0515-86663517
盐城招标办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4、5楼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盐城招标办”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