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基础知识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是指完成拟建工程的实体工程项目数量的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按五级设置,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二、三、四级编码,即一至九位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的规定设置;第五级编码,即十至十二位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由其编制人设置,并应自001起顺序编制。
(1)第一级表示分类码(分两位)。附录A建筑工程为01,附录B装饰工程为02,附录C安装工程为03,附录D市政工程为04,附录E园林绿化工程为05,附录F矿山工程为06;
(2)第二级表示章(专业工程)顺序码(分两位)。如0103为附录A的第三章“砌筑工程”;0302为附录C的第二章“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3)第三级表示节(分部工程)顺序码(分两位)。如010302为砌筑工程的第二节“砖砌体”;
(4)第四级表示清单项目(分项工程)名称码(分三位)如010302001为砖砌体中的“实心砖墙”;
(5)第五级表示拟建工程量清单项目顺序码(分三位)。由编制人依据项目特征的区别,从001开始,一共999个码可供使用。如用MU20页岩标准砖,M7.5混合砂浆砌混水墙,可编码为:010302001001,余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