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为了保障办公及施工区域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更好的进行,避免因废弃物而污染环境。
二、措施
1、建筑垃圾的控制坚持谁施工,谁清理的原则。
2、施工现场应设立垃圾站,对分拣后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必须运到经批准的消纳场排放。
3、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如焊条头、焊渣、油棉纱、油棉布等,应由施工、生产人员自行回收,放置于项目部指定地点,集中存放,统一处置。
4、运输垃圾的车辆不准装满,还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防止洒落,车辆不得将泥砂带出现场。
5、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作业产生的焊头、报废的机械、设备、车辆零部件、麻袋、报纸、废纸张、钢材边角余料等能回收或再利用的要分别按指定地点分别存放,并及时请回收单位回收。
6、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作业场所除分别设置垃圾存放池外,还应分别设置可回收再利用的废旧物品的存放箱、桶、池等。
7、对有关部门能回收的物品,要及时处理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8、对废电池、旧日光灯管、硒鼓、废粉、墨盒、色带、复写纸、报废的复印机、电脑、油漆、草袋、劳保用品、用于防护的消耗品、电筒、焊渣、笔芯、计算器、塑料包装袋、油棉纱、木头等,不能再利用、允许排放的物品应及时清运。暂时不能排放要指定存放点,采取必要的防火、防潮、防泄漏、防晒、防雨等措施妥善保管,分类存放,不准随意烧弃、排入水体、埋入地下和随其它垃圾排放。
9、办公场所的办公垃圾如废电池、废灯管、废油墨盒等,购置部门以采用集中购置时与供应商签订“以旧换新”协议条款,废弃后集中返还供应商为宜,不能返还供应商的,应单辟废物场所,集中存放。
10、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应按环保部门指定地点排放。
三、职责
设备物资部门:负责与供货方签订回收协议以及对部分废弃物品的回收;负责供货车辆进出场、卸料等保持干净,以免污染环境。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施工,保护环境卫生。
四、所需物资及预算经费
五、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
在工程开工前与相关方签订相关的协议,直至整个施工过程的结束。
六、验证时间
在整个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