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合理最低价评标法就是项目业主通过建筑工程招标选择承包人,在所有的投标人中报价的合理最低价者,即成为工程的建设中标人。
一、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内容?
我国《招标投标法》明确合理低价评审制度以及其全面推行,是由其自身的优点所决定的:首先是规范的建筑市场所要求的,与国际市场惯例接轨,最大限度的提供和实现投资效益,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其次是合理适度增加投标的竞争性,有利于承包商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可见,合理最低价评标法体现了业主的意愿,有效促进了施工企业加强自身管理,它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发展要求,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推行要求,也符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要求。
优点
实行经评审的合理最低价评标法的优点是:
(1)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下微观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2)合理适度地增加投标的竞争性,可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提高投资效益;
(3)有利于承包人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成本核算,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4)有助于建设领域相关管理机制的改革,真正形成权责分明的项目审批、实施监督、事后审计评价制度。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