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项目
8.3.1设置在砌体水平灰缝内的钢筋,应居中置于灰缝中。水平灰缝厚度应大于钢筋直径4mm以上。砌体外露面砂浆保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5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3个构件,每个构件检查3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辅以钢尺检测。
8.3.2设置在砌体灰缝内的钢筋的防腐保护应符合本规范第3.0.11条的规定。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10%的钢筋。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合格标准:防腐涂料无漏刷(喷浸),无起皮脱落现象。
8.3.3网状配筋砌体中,钢筋网及放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钢筋规格检查钢筋网成品,钢筋网放置间距局部剔缝观察,或用探针刺入灰缝内检查,或用钢筋位置测定仪测定。
合格标准:钢筋网沿砌体高度位置超过设计规定一皮砖厚不得多于1处。
8.3.4组合砖砌体构件,竖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应符合设计要求,距砖砌体表面距离不应小于5mm;拉结筋两端应设弯钩,拉结筋及箍筋的位置应正确。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10%,且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支模前观察与尺量检查。
合格标准:钢筋保护层符合设计要求;拉结筋位置及弯钩设置80%及以上符合要求,箍筋间距超过规定者,每件不得多于2处,且每处不得超过一皮砖。
8.3.5配筋砌块砌体剪力墙中,采用搭接接头的受力钢筋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5d,且不应少于300mm.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每类构件抽20%(墙、柱、连梁),且不应少于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