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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议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

发布时间:2023-08-09

摘要: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途径。注重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是达到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工程建设市场也日趋完善和成熟,工程项目管理也逐渐与国际接轨。当前,我国已逐渐实行建设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明确合同工程师的职责就是进行严格的合同管理。现在国内的外资项目已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如采用FIDIC合同条件,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专业人士完成。当前我们研究项目管理,就不能不研究合同管理,研究如何制订与执行合同,实行严格的合同管理,如何提高经济效益,降低经济风险。本文拟就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展开论述,以利于提高我们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1、建设工程合同内容

1.1合同的法律基础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适应我国的法律、行政法规。如果工程需要适应特殊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则双方在专用条款中规定。

1.2合同文本的范围施工合同的构成文件及解释的优先次序一般如下:①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②中标通知书;③投标书及其附件;④本合同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条款。其条款号与通用条款相同,是对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⑤本合同通用条款;⑥本合同所适用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在专用条款中约定;⑦图纸;⑧工程量清单;⑨工程量报价单或预算书等资料。

1.3合同价格:合同价格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条款。合同价款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它经常不是最终的合同结算价格。最终合同结算价格还包括工程过程中发生、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追加的合同价款,以及发包人按照合同规定对承包商的扣减工程款。

1.4工期及进度控制:合同工期指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或开工后被强迫中断,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因此发生的损失,且相应顺延工期。如业主不能按时交出施工用地、业主提供的水泥钢材不能及时送到工地等,承包人应及时办理费用索赔和工期索赔手续。

1.5质量检查、验收和工程维修: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对已交付使用的工程在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1.6工程变更:由于施工中不确定因素和设计图纸固有的错、撞、碰、漏,工程设计变更在所难免。变更通常由发包人、承包人和工程师三方提出。对变更的管理首先要注意完善申报、审查程序。无论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均在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由发包人转变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或在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许可范围内进行设计变更。承包人要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的工程变更申报表,阐述变更项目的原因、工程量、单价、总价等。

1.7索赔: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竟成发生的正常现象。

1.8风险:工程建设施工工期有长有短,施工条件千差万别,施工过程中面临的未知因素也较多,因此,风险相对较大。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种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为尽量减少风险,避免由于风险造成的损失和争执,业主在招标文件中应尽可能提供充足的资料,制定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承包方则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仔细的分析和估计可能出现的风险,慎重编制投标文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出现争端则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不要轻易诉诸法律程序。

1.9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承包人违约赔偿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在专用条款中有约定。

1.10合同终止:合同双方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发包人支付了工程结算款,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即告终止。

2、工程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核心表现

2.1工程管理合同决定着工程项目的目标。工程项目管理的合同其实也就是项目管理目的在工程管理中的目标和依据。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都必须明确提出要求施工达到的质量等级;工程进度的目标是在何时完工等;工程中标价多少万元,因而工程合同管理控制着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目标。

2.2合同规定是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一经签订,只要有效,双方的经济关系就限制在合同范围内。由于双方权利和义务互为条件,所以合同双方都只能利用合同,保护各自利益,限制和制约对方。合同不但决定双方在工程过程中的经济地位,而且合同地位受法律保护,在当事人之间,合同是至高无上的,如果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规定,就必将受到经济甚至法律的制裁。

2.3合同是解决双方争执的依据。在工程施工中争执经常发生。合同对争执的解决有两个重要的作用:①争执的判定以合同作为法律依据。即以合同条文判定争执的性质,谁对争执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等。②争执的解决方案和程序由合同规定。

3、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应注重的方面

3.1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合同观念。随着我国建筑业的飞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我国公民的法律和合同意识在逐步提高,但人们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是极为淡薄的,合同管理仍然是我国工程管理中的最薄弱环节之一。在许多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商、分包商、业主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失误造成损失,迫使在项目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人员深刻学习法律和合同知识,提高合同意识。

3.2提高索赔意识。长期以来,我国受计划经济影响,合同当事人索赔意识淡薄,工程索赔行为现象较少。而工程建设索赔是国际惯例,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同守约并不矛盾。实践证明,索赔的健康开展对于培养和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市场,促进双方加强内部管理,更快地熟悉国际惯例,促进建筑业的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3尽量预防来自合同方的风险。就承包人的合同另一方的风险而言,主要有业主方面、分包人方面的风险。

3.3.1业主方的对承包人的风险主要有:①业主中途夭折或资金不到位的风险。②招标时带来的风险。③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方带来的风险。

3.3.2分包人的对承包人的风险主要有:①分包人不具备施工分包项目的资质和能力或分包人具有分包项目的资质和能力。②签定分包合同由于施工内容不全或责权利不明确带来的风险。③由于分包人施工管理不善给承包人造成的风险。

3.4表达真实意思,严密合同内容。签定合同要求全面覆盖事件的内容,准确表达自己所要表达的真实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合同内容全面、严密、符合法律规定,避免出现漏洞和缺陷。

3.5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项目的印章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项目管理真正体现管理层的意图和要求,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加强印章管理,避免私盖公章,引起项目的合同纠纷,加强合同管理,便于查阅、检索、保密和执行合同,避免个别领导的拍脑袋工程,避免工程先施工后签合同和结算的发生。

3.6建立合同管理组织、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员。由于合同管理涉及经营、预算、法律、工程管理及公关等方面知识,专业性强,必须有专门的人员、专门的机构从事这项工作。建立工程项目管理系统,建立更加科学的,包括合同管理职能的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规章制度,确定合同与成本、工期、质量等管理子系统的界面,将合同管理融于工程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同时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要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效益,就必须培养一批掌握合同管理技能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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