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施工现场各种施工机具的安全可靠性,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
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打桩机械、挖土机械等。
二、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省建设厅实施意见(试行)一施工机具;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相关部分;
3、《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二部分)。
三、验收内容
1、平刨:(1)安全装置;(2)控制箱及线路;(3)部件紧固;(4)传动装置;(5)润滑;(6)试运转。
2、圆盘锯:(1)安全装置(2)控制箱及线路;(3)部件紧固;(4)传动装置;(5)润滑;(6)运转检查。
3、钢筋机械:(1)一般规定;(2)安全装置;(3)控制箱及线路;(4)部件紧固;(5)传动装置;(6)润滑;(7)运转检查。
4、电焊机:(1)电器装置(电源漏电保护、二次侧漏电保护等);(2)电缆线(电源线及二次回路线);(3)绝缘;(4)防护用具。
5、搅拌机:(1)电气安全;(2)安全装置;(3)防护棚;(4)操作平台;(5)基础。
6、桩机:(1)基础;(2)连接紧固;(3)油路系统;(4)安全防护;(5)危险部分;(6)电器安全;(7)警戒。
7、挖土机械:(1)一般要求;(2)空载试验;(3)荷载试验。
四、验收程序:
1、核验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
2、桩机验收应查验专项施工方案和桩机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件。
3、验收时按验收表,逐项对照检查,并做好量化记录。验收不合格的,待整改完毕再复验。凡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归档:验收记录存入台帐,合格证挂在施工机械旁备查。
五、保养维修
机械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精心维护是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它对减少机械磨损,节约能源消耗,延长使用寿命都有重要的意义.
1、日常保养工作承担,每天开机前,使用中、停机后,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保养、润滑、这是机械设备保养工作的基础,是确保设备达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预防事故和故障生产的重要环节。
2、一级保养以操作为主,维修人员辅导,按计划对机具进行局部和重点部位拆卸、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清洁机容,疏通油道,更换滤油器,检查磨损情况,调整间隙,紧固各部件,达到机容整洁,油路畅通,操作灵活,运转正常的目的。电气部分的保养工作由电工负责,主要内容检查电气元件和仪表反映是否准确灵敏。
3、二级保养以维护工为主,操作工参加,对施工机具的规定部件进行分析了解检查和修理,包括一保的内容。对机电维修更换磨损的零件部件,更换润滑油,其主要的目的是使设备达到完好标准,延长大修周期。二级保养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运输设备塔式起重机不在此例),也可以单项工程完成后进行。
4、三级保养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配合,对机械设备进行解体检查,其主要内容二保的内容外,根据实际可更换主要部件和部分零部件,以提高和巩固设备完好率,能在较短时间内投入使用。三级保养一般为三个二保时间间隔,也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和缩短。
5、新机或经过大修施工机具,应经过走合期,内燃机走合期为100小时,电动机50小时。走合期内内燃机械采取减速30%和减载荷20-30%,电动机减少载荷20-25%。施工机具经维修保养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存入台帐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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