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剪力墙结构:一、二级抗震等级时,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最小支承长度的1/20;三、四级抗震等级时,不应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最小支承长度的1/25。一、二级抗震等级的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最小支承长度的1/16,当墙端无端柱或翼墙时,墙厚不宜小于最小支承长度的1/12;
2、框架-剪力墙结构: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20;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最小支承长度的1/16;
3、框架-核心筒结构、筒中筒结构:一般部位不应小于160mm,且不宜小于最小支承长度的1/20;底部加强部位不应小于200mm,且不宜小于最小支承长度的1/16。筒体底部加强部位及其以上一层不应改变墙体厚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