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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企业四级资质

发布时间:2017-11-08
开发企业四级资质虽然是行业的起步,但只有做好最开始的每件事,走好每一步路,才能发展的更好。鲁班乐标小编就开发企业四级资质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新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暂定资质证书》核准标准


《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注册500万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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