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防汛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指挥部、总监办和驻地办防汛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
(二)施工单位防汛实施小组对防汛抢险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建立和健全施工单位防汛工作组织机构和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防汛职责,并报指挥部备案;
(四)根据全线防汛预案,结合施工单位防汛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详细具体的防汛预案;
(五)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资源配置,组织防汛抢险突击队,做好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储备工作;
(六)定期(汛期来临之前)组织防汛抢险演练,定期检查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防汛器材、设备维护情况;
(七)组织对额尔齐斯河等防汛关键点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处理;
(八)在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启动标段防汛预案,组织防汛事故的抢险、救灾工作;
(九)在指挥部防汛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施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和地方政府布置的抢险、救灾任务。
(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