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沉降观测规范是为了保证建(构)筑物的正常使用寿命和建(构)筑物的安全性而制定的规范。在建筑沉降观测中观测要点有什么呢?以下鲁班乐标小编解读建筑沉降观测规范: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的观测要点:
水准基点的设置:基点设置以保证其稳定可靠为原则,宜设置在基岩上,或设置在压缩性较低的土层上。水准基点的位置,宜靠近观测对象,但必须在建筑物所产生的压力影响范围外。
观测点的设置:观测点的布置,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的变形并结合地质情况确定,数量不宜少于6个点。
测量宜采用精密水平仪及钢水准尺,对第一观测对象宜固定测量工具和固定测时人员,观测前应严格校验仪器。
测量精度宜采用Ⅱ级水准测量,视线长度宜为20~30m,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3m。
观测时应登记气象资料,观测次数和时间应根据具体建筑确定。在基坑较深时,可考虑开挖后的回弹观测。
建筑沉降观测规范测量中数据怎么整理:
沉降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和妥善保存,作为该工程技术档案的一部分。
(1)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和其逐次沉降量(沉降观测成果表)。
(2)根据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图绘制的观测点的位置图,根据沉降观测结果绘制的沉降量、地基荷载与延续时间三者的关系曲线图(要求每一观测点均应绘制曲线图)。
(3)计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均沉降量、相对弯曲和相对倾斜值。
(4)水准点的平面布置图和构造图, 测量沉降的全部原始资料。
(5)根据上述内容编写的沉降观测分析报告(其中应附有工程地质和工程设计的简要说明)。
附件:建筑物沉降观测标准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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