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组织机构形式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工程项目承发包模式、业主委托的任务以及监理单位自身情况而确定。常用的监理组织结构形式如下:
这种组织形式是最简单的,它的特点是组织中各种职位是按垂直系统直线排列的。它在大型、中型及小型项目中均可应用。
在项目规模不大且项目整体性较强时,可采用图1-9所示的组织结构。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控制与管理,并直接指导各专项监理组的工作,而各专项监理组负责本专业内各项工作的规划、检查、执行及控制等。
图1-9 直线制组织结构
当所监理项目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子项的大、中型建设项目时,可采用图1-10所示的组织结构形式。在这种形式中,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组织和指导,并着重整个项目范围内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子项目监理组分别负责子项目的目标值控制,具体领导现场专业或专项监理组的工作。
图1-10 按子项分解的直线制监理组织结构
还可按建设阶段分解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结构,如图1-11所示。此种形式适用于大、中型以上项目且承担包括设计和施工的全过程工程建设监理任务。
图1-11 按建设阶段分解设立直线制监理组织结构
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机构的“个人管理”,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