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根据国内外绿道建设经验及相关技术规程,结合我市情况,特提出健康绿道建设工程技术规范。一、建设范围百万亩森林建设范围内适宜建设绿道的区域。二、建设原则保护原有植被,尽量减少对现有植物和景观资源的破坏;注重绿道的便捷性、舒适性,充分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打造形式多样、特色多样的绿道;倡导并运用新理念新技术,打造精品;坚持绿道建设与沿线整体发展相结合,通过绿道建设惠及民生;整体规划、分区实施,鼓励市区两级共同承担绿道的建设和维护任务。三、建设模式在绿道选线范围内铺设慢行道路系统,配备照明、通讯、座椅、厕所等基础设施,设立停车场、交通接驳站点和具备综合功能的游客服务中心,并布设统一的标示系统。四、主要技术要求(一)道路系统建设要求1.宽度标准根据绿道的不同使用功能和所在地区,规定步行道宽度为1.5-2m,自行车道宽度为1.5-3m,综合型绿道宽度为3-5m。2.路面材料选择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强度的基础上,鼓励使用环保活性材料,尽量多采用软性铺装材料,同时考虑与环境的一致性。步行道一般用透水砖、混凝土、砾石、石块等材料;自行车道可采用沥青、透水地坪、混凝土等材料;综合型绿道可采用沥青、透水地坪、混凝土、透水砖等材料。3.路面颜色选择步行道颜色可因地制宜,容易辨认;自行车道统一用白线标识,路面颜色选用暗红色、黑色等深色调;都市综合绿道颜色应与周围环境统一,美观大方即可;郊野型绿道可视其所用材料而定。4.坡度设计绿道的坡度应与自然条件下的横坡、纵坡坡度相一致。各类绿道坡度参考标准绿道.JPG(21.62KB,下载次数:0)下载附件2015-9-1618:36上传5.入口设计路道入口应有醒目的标识牌和无障碍通道。6.盲道与无障碍设施参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等相关规范要求,合理设置。(二)绿化景观控制原则在最大限度保护、合理利用现有植被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提升完善,注重整体效果,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多选用乡土树种,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突出体现绿道的线性特征,使植物景观具有较好的延续性;充分考虑步行者、骑行者的遮荫需求及视觉效果;营造丰富的群落景观,把握绿道的整体节奏和季相变化,体现植物多样性,提升绿道的游赏乐趣。(三)配套设施1.基础设施1)市政设施(1)照明设施城市绿道中可结合城市路灯系统,照明范围和强度不应干扰周边居民生活。城市外围绿道仅在游径和重要节点使用固定照明设施。(2)给排水设施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消防用水的供给应分布在重要的节点系统和绿道附近。道路的排水设施如暗沟和路面排水等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3)防火设施以预防为主,建立预测预报、巡逻检查、通信、防火站等安全防火设施,根据地区的不同特点和保护性质,设置相应的安全防火设施。(4)通讯设施应配备完善的通讯系统(公用电话)应急呼叫系统以及道路报警系统;完善道路通讯网络,消除手机信号盲点。绿道中照明、防火、给排水、供电等基础工程规划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2)游憩设施(1)亭、廊、花架亭、廊、花架提供休息、遮荫、避雨的功能,型态、尺寸、色彩等应与区域景观相适应、协调。材料应选择光滑安全的饰面材料;亭、廊、花架的高度应考虑游人通过或赏景的要求;花架可结合藤本攀援植物的种植,丰富其立面景观。(2)座椅座椅的设置密度应考虑绿道所在的区域的具体情况;座椅的形式可以是坐凳或是结合花坛、树池、挡墙设计的座椅。座椅采用环保、易清洁、耐久的材料,郊外区域优先选用石材、混凝土、木材等,木材应作防腐、防虫处理。3)公用设施(1)自行车架宜采用槽式单元支架、管状支架、装饰性单元支架和双层自行车架。考虑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设置密度,同时可兼顾自行车租赁业务。(2)垃圾箱垃圾箱应设置垃圾分类标志;设置密度应考虑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市级绿道中垃圾箱材料选择上应优先选用石材、混凝土、木材等耐久材料。(3)公共厕所应有明显的标志。设置密度应考虑所在区域的具体情况;市级绿道中公厕宜采用生态环保型移动厕所,并定期维护,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2.服务设施游客服务站作为集中设置绿道相关服务设施的场所,建设时注意控制建筑尺度和总量。宜采用与周边自然环境相适应的设计风格、元素和材料。尽可能利用现有资源,包括已建成的建筑物和设施等,积极贯彻环保和经济的绿色理念。根据规模和服务范围可将游客服务站分为两级:一级游客服务站,为根据绿道整体规划确定的游客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绿道管理、综合服务、安全保障等方面功能,是绿道的管理和服务中心。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公园、景观点等服务设施结合设置。游客服务中心应具备管理、停车、医疗救护、宣传、自行车租赁与维修、厕所、信息咨询等功能。设置间隔平均为15-20Km为宜,建筑面积控制在2000㎡以内。生态敏感区内不得设置游客服务中心。二级游客服务站,是绿道沿线具有一定服务功能的驿站。主要承担休憩、服务和咨询等方面功能,是绿道服务次中心。设置间隔平均为3-5Km为宜,占地面积控制在500㎡以内。3.标识系统标识系统包括:全景牌、景观解说牌、服务导引牌、道路交通牌和警戒忠告牌等五大类。绿道标识系统建设应参照相关规划设计执行。并严格执行标志、规格、色彩、字体等方面的强制性要求。同时,在材质选用、布局设置、信息分类登载等方面,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更多融合当地自然、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内容,充分体现地方特色,实现整体性和多样化的有机结合。4.交通接驳点交通接驳点包括衔接设施和停车设施两部分。1)接驳设施绿道建设应充分考虑与轨道交通、道路交通及静态交通的衔接,尽量避免与高等级道路交叉,必须相交时宜采用立体交叉形式,或在交叉口划有醒目的斑马线,同时设置清晰的标志和严禁机动车进入绿道的障碍物,并设置减速带。绿道与城市桥梁、隧道合并设置时,自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2m,且自行车道、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应以防护栏形式进行隔离自行车租赁点应与交通接驳点、游客服务中心、驿站等设施统筹布置,实现绿道与城市交通的无缝衔接,方便居民进入绿道。2)停车设施应在绿道出入口,结合驿站设置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规模应根据游客流量,按最小容量确定,积极利用周边公共停车场为绿道使用者服务。同时考虑自行车停车、残疾人停车等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及为交通换乘和游客滞留留出空地。绿道与机动车停车场衔接时,应在停车场出入口设立醒目的标志,并在步行道和自行车道与停车场出入口设置减速带。停车场宜采用软性铺装或自然地面,考虑残疾人使用的停车场应铺设硬质地面。绿道出入口、驿站等人流的集散点应配置相应公交停靠站。公交停靠站应设置一定缓冲区和明显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