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为指导;以发展知识与循环经济,以降低能源损耗、提高建筑垃圾的利用率为目标;遵循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以及科学规划,试点先行,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的规定,进行市政工程建筑建设中建筑垃圾综合应用的项目试点。
1运行项目的必要性
1.1建立示范工程是践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采用建筑垃圾代替及部分代替部分市政工程中的建筑材料,就能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处理难及道路建筑用料难的困局,实现一举两得,既节约了社会资源,又保护了自然环境。因此采用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建设市政工程,是践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需要。
1.2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市政工程及公路建设技术进步的需要
就云南及昆明而言,市政工程建筑技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但与全国相比,很多技术属于跟进状态。目前在上海、天津、南京、西安、沈阳、合肥、承德等地,都进行过利用建筑垃圾进行城市市政工程及公路建设的试点,发表过相关的文章。通过参考、借鉴既有研究成果,在昆明开展利用建筑垃圾建设市政工程的试点,通过源头创新,研发适合云南气候、土壤、环境特点的施工技术,在跟上国内其他地区相关研究的同时,也能建立相关的成套技术,制定相关的规则、手册,引领该项技术的发展。
1.3发展循环经济,通过技术革新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建筑废弃物在市政工程建筑中的资源化利用,节省了垃圾运出及处理费用,减少建筑材料购买与运入的费用,考虑垃圾资源化过程的费用,根据国内试点的结论是能减少建设总成本。即使建设成本节约有限,但资源化利用减少了对环境破坏以及垃圾占地,减弱对交通运输干扰,从社会经济上讲也是盈利的。因此项目的试点,也是发展知识与循环经济,通过技术革新对市政工程及公路建设乃至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有良性的带动作用。在昆明、云南乃至全国推广应用的前景非常广阔。
2项目的可行性(政策、组织、经济、技术、环境)
2.1政策方面
昆明市也针对建筑垃圾处置出台了相应政策,为项目落实打下了基础。这些政策与规定主要有:《昆明市城市垃圾管理办法》(2006年)、《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2010年)、《昆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工作方案》(2010年)。
2.2项目组织
2.2.1试点项目现阶段研究重点是建筑垃圾再生材料替代传统的筑路材料;掌握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在道路建设中的生产加工工艺、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在减少城市建筑垃圾处理和消纳成本的同时也降低了道路建设成本。而且可以快速、大量的消化建筑垃圾,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2.2.2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产品众多,技术途径多样化,示范项目建成后,可以作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的孵化器,可少走弯路降低探索成本,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有指导作用。
2.2.3依托云南省科研院校雄厚科技力量,在技术难点攻关,产品性能和工艺标准编制等各方面加快行进步伐。
2.2.4该项目的主管单位是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直接负责建筑垃圾的处理、清运调度行政许可,建筑垃圾调配、调拨审批有利于该试点项目原材料的协调,保证拟选试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2.3技术方面
利用建筑垃圾建设市政道路是两个方面的技术融合,一是建筑垃圾再生材料的制备,二是道路建筑技术。此外利用建筑垃圾生产透水砖、免烧砖、实心砖、空心砖、彩色荷兰砖、广场砖、植草砖、路沿石等各类砖的技术都已经成熟,与道路建设相结合的就是把这些砖用在适当位置。
2.4环境方面
建筑垃圾处置已有多年经验,在生产过程中无废渣排放,采用适当的技术措施,使噪音、粉尘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可以达到环评要求。
2.5试点工程项目和建筑垃圾来源方面
试点工程项目的主管单位负责拟选5至8公里试验路段,选定近期的移动式规范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地,报政府批准实施;建筑垃圾主管单位直接负责与建筑垃圾的相关行政审批,有利于试点项目所需原材料建筑垃圾的调配和运输,落实中期的过渡式规范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场地,以及远期的过渡性建筑垃圾处理场地,保证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
3、试点工程项目的效益
3.1社会效益:试点项目实行能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为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业化”探索合理的运行模式,将有助于从根本解决城市建筑垃圾问题,改善城市卫生环境,对昆明市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产生了重要而积极的影响。
3.2环境效益:以每年可以消纳城市建筑垃圾100万t计算,可节约因放置垃圾而占用的土地100多亩;项目生产的骨料代替天然骨料,可减少对不可再生矿产的开采;项目部分产品取代粘土砖,每年可节省取土20多万m3,节省耕地约100多亩,还可节省标准煤2.0万吨,减少co2、so2等有害气体排放。项目实行就近原则,可以缓解运输带来的城市交通压力和环境污染。
3.3经济效益: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能降低建筑垃圾处理成本的同时也降低道路建设成本。从而带动建材、房地产和环保产业的发展,有利地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3.4技术效益:试点项目为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在道路建设中的运用提供理论和试验数据,制定《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作道路水稳料》等昆明市地方标准依据,对建材革新、实现建筑工业化做出贡献。
3.5试点项目包括三阶段建设。1)一阶段,建设180t/h的移动式筛分破碎站一个,在过渡站建设180t/h破碎筛分生成线及砌块生产线各一条;2)二阶段,进行移动站及过渡站的扩建,增加180t/h的破碎筛分移动站一个和固定生成线一条,并在过渡站场完成办公区、研发中心以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建设;3)三阶段,在远郊建设固定式规范性建筑垃圾资源化场地。
试点项目建设以源头创新、就地快速消纳为总目标。一阶段主要实现新型材料在市政道路工程中的推广应用,包括地基处理、路基填筑以及路面修筑中的使用。二阶段通过源头创新,实现新型材料在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市政管线、市政广场、给排水及水利工程中推广应用。三阶段,实现建筑垃圾及再生材料中转,目前不能形成产品的建筑垃圾及半成品的暂时存放或无害化,利用建筑渣土打造新型生态园等功能。
一、建筑垃圾综合应用的系统性问题。
建筑垃圾再生材料在道路工程中的综合应用试点工程是个系统工程,涉及材料来源、破碎加工、施工建设、质量评价等环节,需要政府部门,科研单位,投资、管理、施工、拆迁及垃圾清运等企业的通力配合,试点是否成功在于整个系统能否按预期有序有效运行。为此,需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模式的运行,加大政府部门的领导、协调、扶持力度,兼顾各方利益,通过试点,使建筑垃圾在道路中的再生利用走上市场化道路。
二、道路施工质量的非材料因素。
建成道路施工质量除了受再生材料的性能影响,还受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施工人员建筑填料质量方面的理解、项目实施阶段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等因素的干扰,建筑质量不达标不等于再生材料有问题。因此,在建设管理中应全面加强对施工组织的监控,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
三、各种结构类型建筑物的建筑垃圾优化利用问题。
不同结构的建筑物垃圾成分不同,不同垃圾可用于道路不同的位置,也有不同的利用方法,因此,对于某种结构的建筑物,某一特定的待建道路,建筑垃圾应该有个最优的分类利用方法。对这个最优化问题,也应做深入研究,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项目建立可以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缓解建筑垃圾给城市带来的环境和交通压力,节约大量土地和不可再生资源,并能为官渡区及昆明市道路建设提供大量的建筑材料,有利于促进形成新的产业链,推动区域的经济发展。
结束语:通过试点项目的实施,破解城市发展资源循环利用的难题,为昆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以及面向西南开放的国际化门户和桥头堡城市建设做出贡献;引导建筑垃圾循环再生利用产业发展,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走上科技化、规范化道路;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源头创新技术的发展,提升云南企业及科研院校的建筑科技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后续、机关技术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