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则
4.1应用条件
1勘察对象与周围介质应存在明显物性(速度)差异.
2勘察目标体尺寸,相对于埋藏深度应具有一定的规模.
3目标体的物性异常能从干扰背景中清晰分辨出.
4场地条件满足开展面波勘察的要求.
5面波勘察方法满足任务的目的要求.
4.2应用领域
1探查覆盖层厚度,划分松散地层沉积层序;
2探查基岩埋深和基岩面起伏形态,划分基岩的风化带;
3探测构造破碎带;
4探测地下隐埋物体、古墓遗址、洞穴和采空区;
5探测地下非金属管道;
6探测滑坡体的滑坡带和滑坡面起伏形态;
7地基动力测试,地基加固效果检验、评价等。
4.3应用能力
普遍采用5-K变换法提取瑞雷面波、多道加权平均或直接从5-K域获取的频散曲线作为该排列的中心点处频散曲线,采用阻尼最小二乘法反演横波速度,从而降低了瑞雷波法探测的纵横向分辨率。无法探测小规模和局部异常,难以满足高精度探测的要求。
5工作设计
5.1工作任务
5.1.1应根据主管部门或委托方下达的任务书或有关合同(协议)明确工作任务与技术要求,确定项目负责人,编写设计书。
5.1.2工作任务书内容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编号及范围;
2要求提交的成果资料和期限;
3工作区的地形、地貌及地质概况;
4与任务有关的已知地质资料及地形图。
5.2资料收集与踏勘
5.2.1现场探勘应包括以下内容:测区地形、地貌、交通及工作条件;核对已收集的地质、物化探及测绘资料;
5.2.2设计书编写之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收集和分析工区有关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场地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2场地建(构)筑物的平面图等;
3场地及其临近的干扰震源;
4有关的地质、钻探、物探及其他技术资料
5.3方法有效性试验
5.3.1野外施测之前,必须进行方法的有效性试验工作;
5.3.2试验工作应根据测区具体的地质条件、地貌单元规定,每种条件下不少于1个试验面波点;
5.3.3试验点应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段上,与生产测线重合,并通过已知地质资料的地段、试验成果作为生产成果的一部分;
5.3.4试验工作遵循从简单到复杂、试验因素单一变化的原则。
5.4测线与观测系统的选择
5.4.1应结合探测目的和已知资料,通过试验确定观测系统布置方式、采集参数和激发方式。现场工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视探测对象布置成测线或测网;多道接收时,测线应呈直线布置;
2应采用向前滚动观测方式,滚动点距应满足横向分辨率要求;
3测点间距应根据探测任务和现场条件确定,每条测线上不得少于3个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