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法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我国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相关建筑法律制定的。以下是鲁班乐标小编整理相关建筑工程安全法相关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法基本概况: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11月24日由原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393号国务院令予以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发布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建筑工程安全法》主要包括:总则、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内容。
附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鲁班乐标总结以上内容:明确规定建筑企业人员的工作责任制,为了让相关建筑企业人员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说明了建筑安全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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