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掌握施工过程质量验收 施工验收分为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规定各不相同。 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其中的主控项目、一般项目应符合有关规定;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基础是其中所包含的检验批;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纽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验收的基础是走其中所包含的分项工程以及质量控制资料,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还要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或抽样检测,而且需要对其观感质量进行验收。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根据其程度不同处理措施不同。 2.熟悉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两层含义:是指承发包单位之间进行的工程竣工验收,也称工程交工验收;二是指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两者在验收的范围、依据、时间、方式、程序、组织和权限等方面存在不同。 承发包单位之间所进行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通常分为验收准备、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环节。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批准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