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一、本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概况及要求:模板工程概况:(模板工程高度、面积、楼层混凝土厚度及梁柱尺寸等)。1、根据[建质(2004)第213号]、[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对危险性较大的高大模板工程,高度达8M的模板及其支撑系统,跨度达18M,施工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工程须经专家论证。2、模板支撑高度达4M的模板工程属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监理项目部编制相应的模板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对于模板支撑高度不足4M应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中模板工程要求进行检查;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施工单位必须编制相应专项安全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监理项目部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进行过程中的安全监理。二、模板工程安全监理依据JGJ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DG/TJ08-016-2004《钢管扣件水平模板的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范》JGJ80-0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建质(2003)第082号《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若干规定》沪建建管(2004)第113号《关于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意见》沪建安质总(2005)第078号《关于加强钢管扣件水平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质量管理的通知》沪建安质总(2005)《关于加强高大水平模板支撑系统管理、迎接全国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建安质总(2005)第103号《关于印发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措施的通知》沪安质监(2006)第070号《关于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工作通知》沪建安质监(2004)第042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专项整治的通知》三、模板工程强制性条文1、钢管上严禁打孔;2、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3、当脚手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管沟时,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否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4、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5、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6、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7、旧扣件使用前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8、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9、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四、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资料检查l审核施工单位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安全方案、图纸、计算书及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l涉及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由施工单位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论证专项方案并出具论证意见;l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安全方案或经论证后修改的方案均应通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批;l钢管、扣件进场按批次抽样检测合格;l施工单位报审的模板支撑系统验收记录。2、实施过程检查l施工单位编制方案的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针对性交底,履行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l需专家认证的高大模板工程,作业人员必须持登高架设作业,架子操作工证上岗,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l施工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l施工单位的安全员或监护人在现场实施监护,并对监护情况做好监护记录。l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搭设班组负责人、安全员共同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表,报监理项目部复核;l安全监理在首次高大模板检查中必须填写“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巡视检查记录”;l检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挂验收合格牌,方可进入下道工序。l监理项目部按照方案要求对照模板支撑系统验收记录进行抽样检查;五、安全监理检查频次及方法1、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过程中,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2、发现作业人员在高度超过2米处操作,无安全防护措施,个人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或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必须开具监理通知书,不听劝阻进行施工的,开具停工单,情况严重的要上报当地安监站;3、高大模板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每周填写“高大模板安全监理检查表”;4、对于高度不足4米的模板支撑系统可简化以上程序,进行日常巡视检查,对违规情况开具监理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