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建委《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京建施〔2008〕651号文件)及集团项目部《关于在集团范围内推行绿色施工的通知》(城建安全发〔2008〕383号文件)精神,有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确保安全生产和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项目施工工程
三、项目部绿色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一)相关职能部室要及时对单位的绿色施工达标工作进行指导并定时跟踪监控。
(二)“行政一把手”即经理,为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组织创建落实达标工作。
(三)项目安全管理部为创建绿色施工达标工作的牵头部门并负责相关业务指导工作。
(四)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环境保护工作由项目环境主管部门负责。
(五)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消防保卫和环境卫生工作由项目部行政保卫部负责。
(六)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外埠施工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由项目部外管部负责。
(七)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机械安全及现场料具的管理工作由项目部材料、机械主管部门负责。
(八)项目部财务部负责绿色施工创建达标工作中的资金审批和协调工作。
(十)项目部工会负责组织相关人员适时进行巡视检查。
五、术语
(一)八大口:原指安全管理、现场管理、料具管理、环境保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消防保卫、生活区管理等八项管理业务,现泛指与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有关的所有工作及项目部和各部门的相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设计:指各在施工程在基础施工前、地上结构施工前、装饰装修施工前,对本工程不同施工阶段的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标准、重点、难点及相关措施和要求,施工总平面规划,文明安全施工责任区、责任人,事故应急救援处理方案等进行事前设计,设计后进行书面交底的管理制度,简称安全设计,也称文明施工宏划和策化。
(三)文明安全施工检查档案:指以单位工地为单元收集和编制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概况、安全设计、检查记录、教育记录、考评记录、验收记录相关文件等内容。
六、组织机构
(一)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由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由工程管理、劳务管理、物资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行政保卫管理等部室的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任组员,项目部项目经理任组长,生产副经理任副组长的检查组,简称联合检查组。
七、管理职责
(一)根据项目部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实际情况,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对本项目文明安全施工检查中的相关隐患、事故、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定。(每月一期工作简报)
(二)文明安全施工检查组: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和不同施工阶段,对安全设计进行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相关处罚、奖励、制度调整等重大问题,会同机关职能部室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三)职能部室:对分包单位进行相关业务交底、指导、检查、监督,并对相关业务问题、隐患进行原因和责任分析,会同项目部联合检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执行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四)组员:及时组织整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对与本单位相关的处罚、奖励、制度修订等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做出决定,并贯彻执行。
(五)项目部八大口业务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相关业务工作,及时纠正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并进行业务检查,及时提出整改通知单交本单位经理签字确认,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验收和反馈、存档并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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