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助手、参谋,协助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交办的工作;㈡协助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实施;㈢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规定,协助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和教育;㈣拟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督促其实施。㈤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㈥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特别是薄弱环节、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提出防止人员伤亡、火灾和职业危害的预防措施;㈦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制止、纠正和依章处理违章作业;对检查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如本职权限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监督被检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㈧督促本单位按标准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使用;㈨参与新建、改建和扩建生产性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㈩按本单位事故管理制度规定,负责本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工作,并协助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