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号召要“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筑的比例达到30%”。
在我国,装配式建筑正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从历史和全球的观点来说,装配式建筑并不是新生事物,但在我国装配式建筑建造技术仍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装配式建筑的建造面积仅占建造面积的5%左右。一般的建筑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对装配式建筑技术还缺乏经验,一些从业人员也没有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对于他们来说,新的建筑技术和施工环境都是一种挑战。而装配式建筑是产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具有快速、高效和环保等优点,是工业化大生产的产物,安全控制相比传统手工业小生产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源是造成生产事故的源头,具有潜在性,通过辨识工程中的危险源,能提醒相关方作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操作和风险规避方法;也能使相关方的安全投入、治理更具目的性;还能促进安全检查的力度,从而能有效避免危险源转化为事故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达到防患于未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目的。
根据事故发生的机理,危险源可以分为第一类危险源和第二类危险源。
第一类危险源是指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或危险物质,往往是一些物理实体。本文指的是装配式混凝土预制件(包括:预制的墙板、柱、梁、楼板、屋面板、楼梯、阳台、遮阳板、雨篷板、空调板、檐口板、女儿墙板、栏板、门窗、卫生间、厨房间、储物间、管道井、通风井和排烟道等)。
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能量或危险物质的约束或限制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第二类危险源的存在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因此,第一类危险源是事故发生的前提,是必要条件;第二类危险源是第一类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充分条件。图1中又把第二类危险源分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两种,此处的物不仅指装配式混凝土预制件,还包括运输、吊装、施工用相关设施、设备和工具、料具等。当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同时存在,才会导致事故的发生。
以上仅对装配式混凝土预制件安装施工阶段可能有的危险源进行了排查辨识,以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供相关方采取分级管控预防治理措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