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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程招标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11-23

安徽省工程招标信息网隶属于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安徽招标网)是安徽省跨部门、跨行业的专业的服务机构,由建筑企业招标人、建筑单位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共同参加的招标投标自律组织。安徽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中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资质管理(3)发承包和招投标管理(4)施工管理(5)工程质量管理(6)建设监理(7)法律责任(8)附则六部分内容,其中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如下: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予以责令纠正,停止勘察、设计、施工,报发证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可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涂改、买卖、借用资质证书和设计图签的;

(三)超出资质等级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四)企业被降低或取消资质后仍按原资质从事经营活动的;

(五)未按本条例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的;

(六)未按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使用无资格证件人员的;

(七)未按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

(八)未按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按时移交图纸资料的。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情节分别予以责令纠正、停止发包、承包、招标、投标,停止勘察、设计、施工,报发证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可并处以工程造价2%一5%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具备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而自行发包的;

(二)应招标而未采用招标形式发包工程的;

(三)转包工程或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资质等级的企业的;

(四)泄露标底的;

(五)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六)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

(七)其他扰乱建筑市场秩序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重大质量事故的。

第四十五条 实行招标的工程,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罚款应当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没票据,罚款收入应全额上缴财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八条 建筑市场管理人员违反本条例,侵害工程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或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由本单位或上级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件: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安徽省招标投标协会网站:

安徽省工程招标信息网联系方式:0551-62655139

安徽省工程招标信息网传真:0551-6636939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安徽省工程招标信息网”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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