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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招标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6-03-14

福建招标信息网隶属于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福建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福建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概况: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4年4月成立,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闽委编〔2014〕6号),将省机械设备成套局、省政府采购中心、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等4个机构进行整合,设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厅级。

为了进一步规范福建招标网的相关规定和工作内容,制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内容主要包括:总则、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范围与内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相关内容,其中对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媒体管理的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二十四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负责承办本办法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具体事宜。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应当体现公益性原则。

第二十五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按照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内容发布信息。但是,对信息篇幅过大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可以按照统一的技术要求进行适当的压缩和调整;进行压缩和调整的,不得改变提供信息的实质性内容。

第二十六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发现信息提供者提供的信息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及时建议信息提供者修改;信息提供者拒不修改的,应当向信息提供者同级的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的网络媒体,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上网发布;指定的报纸,应当在收到公告信息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布;指定的杂志,应当及时刊登有关公告信息。

第二十八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对其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并将统计结果按期报送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第二十九条 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应当向社会公告本媒体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名称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向负责指定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财政部门备案。

福建招标网相关信息: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福建招标信息网联系方式:0591-83903256

福建招标信息网传真:0591-87553280

以上是鲁班乐标为中国建筑人士收集整理的关于“福建招标信息网”的详细建筑知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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