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对于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不是很清楚。现阶段的检验内容是什么?以下是
鲁班乐标整理的关于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具体对象和内容。
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含以下检验评定标准:
《市政
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I—90)
《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2—90)
《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3—90)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JJ4—90)
市政工程的质量应由施工单位初验合格后,将验评资料(包括装订成册的质量保证资料)提交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经确认后,方可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建设单位或质量监督部门对申报工程中实测项目予以抽查。如抽查的合格率与施工单位验评的合格率误差在5%以内时,应承认施工单位的验评结果。否则以抽查结果为准。抽查量如下:
一、道路工程:不少于总长度(或总面积)的1/10,且不少于200米(或3000平方米)。
二、桥梁工程:不少于全桥总孔数的1/3,且不少于3孔,不足3孔者全查。
三、排水工程和城市供热管网工程:不少于总数的1/10,且不少于5个井(室)段。不足5个井(室)段者全查。
市政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应按工程的外观项目、实测项目、质量保证资料顺序进行,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
外观项目的验收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的统一格式,实测项目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二的统一格式,质量保证资料的验评表应采用本规定附表三的统一格式,综合评定表应采用规定附表四的统一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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