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管理程序:
(1)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室应对项目过程中,与项目有关的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来自业主(总包方)、监理、参与工程建设的兄弟单位和其它相关部门以及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分包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
(2)收集到的信息由项目信息管理员定期进行整理、文书归档和计算机归档。
(3)项目经理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经信息管理员收集、归纳、整理后的信息,并由项目经理进行签字认可。
(4)项目信息管理员应按照目录完整、层次清晰、结构严密的原则,及时将经签字确认后的信息存入计算机,并制作成光盘编号保存。
(5)及时将项目信息纳入建设公司信息管理系统渠道。
二、应利用计算机对项目信息进行管理,并建立项目信息管理系统。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应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