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建设监理制度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鲁布革工程,1988年各地开始试点建设监理工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监理业也得到长足发展,目前主要还停留在施工监理阶段。当前,在“十一五”规划指导下,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监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同时,根据市场需求扩展监理服务范围,实施全过程监理也是完善监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二、全过程监理的概念
全过程监理不仅包括施工各阶段的监理,还要监理项目的前期研究、勘察设计、项目验收及后期维护等全生命周期。这对保证项目质量、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全过程监理的主要内容
(一)前期阶段
协助编制项目建议书,开展项目评估研究,提供决策依据。
(二)勘察设计阶段
组织勘察工作,保证设计依据;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控制设计变更。
(三)施工准备阶段
配备监理人员和设备,开展现场调研,为施工做准备。
(四)施工阶段
1. 进行质量、进度、投资三项控制。
2. 做好合同管理,建立信息系统。
3. 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实际问题。
(五)竣工阶段
参与工程验收,交接等工作。
(六)后期维护阶段
跟踪项目使用情况,落实质量责任。
四、全过程监理的意义
全过程监理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质量和效益,对于推进监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实施全过程监理是建设监理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企业应积极适应这一趋势,提高监理服务水平,以适应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