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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16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第一条 总则

1.有关项目必须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

2.必须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O9)75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沈铁运发(20lO)l57号)、《关于印发<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的通知》(沈铁总发(20l0)168号)等文件,科学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责任制,落实施工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认真落实施工安全措施。

第二条 基本要求

1.既有线旁边施工,各工区明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作业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2.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必需的施工安全素质。施工工区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担任上述工作。

3.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要追究施工单位领导的责任;培训合格的上述人员担任上述工作时,因业务素质不达标发生事故的,将追究培训部门的责任。

4.参加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所有劳务工必须先进行施工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劳务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的爆破工、施工安全防护员及带班人员等工作。

5.施工期间需设置临时道口时,要依照铁道部《设置或拓宽铁路道口人行过道审批办法》(铁道部令第20号)办理相关的行政审批手续。施工单位在临时道口设置期间要专人看守,并按规定日期拆除。施工期间中必须保证道口(含临时道口)设备符合标准,并按铁路道口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因双线工程造成道口不符合要求的,要修改道口设计,达到道口标准后方可启用,防止道口事故。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划分:

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

1.Ⅰ级施工包括:

①区间临时铺设岔线,设辅助所或线路所。

②长图、沈吉线封锁6小时以上或影响信联闭8小时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③长图、沈吉线,进行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④棋盘站施工,降低改编能力6小时以上。

⑤吉林站施工,影响到发线能力6小时以上。

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新线引入、区间拨接线路、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等施工,具体在编制月度施工计划时由铁路局认定。

2.Ⅱ级施工包括:

①长图、沈吉线封锁区间4小时及以上,或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

②长图、沈吉线进行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结构物施工。

③棋盘站施工,降低改编能力5小时以上。

④吉林站施工,影响到发线能力5小时以上。

⑤对运输影响较大的技术改造项目,如新线引入、区间拨接线路、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等施工,具体在编制月度施工计划时由铁路局认定。

3.Ⅰ、Ⅱ级以外的各类施工为Ⅲ级施工。

第四条施工组织领导

工区项目部成立以常务副经理为组长、安全总监为副组长、各部室主管及相关工区经理为成员的营业线施工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相关工区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明确专项施工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协调工作。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施工结束后,主持召开施工总结会,对施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第五条施工安全协议审批

1.认真贯彻落实《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办法》(沈铁总发〔2009〕75号)、《沈阳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细化补充办法》(沈铁总发〔2010〕168号)。

2.各参建单位要针对既有线、临近既有线及跨公路施工与相关单位签定相应的《安全配合协议书》。

3.《安全配合协议书》要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步施工工序。

4.工区要组织有关人员核对现场实际情况,确认施工项目对既有线的影响范围,走访设备主管单位,掌握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及设备运用情况,清楚地下设施的埋设情况,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内容与设备产权单位签订详细的安全协议。

5.安全协议中必须注明施工程序、影响范围、双方界定的安全责任范围。

6.所有的施工安全协议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批,经设备主管单位同意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审核,最后报路局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施工计划申报程序及内容

1.工区项目部及工区应于每月5日前将会签完的次月施工计划,先报吉图珲公司安质部预审后,再上报沈阳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批(由主管处审查后报总工室)。

2.工区提报的施工计划应包括:

①施工方案设计

a.施工项目及负责人;

b.施工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

c.施工影响及限速范围、设备变化;

d.施工方式、流程、施工过渡方案及施工组织;

e.施工安全和质量的保障措施;

f.施工防护办法;

g.列车运行条件;

h.验收安排;

i.施工安全协议书。

同时还应提供相关施工图纸及审查意见等相关资料。

②施工组织设计

a.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b.平面示意图(施工地点、影响范围、既有设备现状、工程数量表及施工单位划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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