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专项费用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鲁班乐标为大家解答。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中铁·山水逸城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按照规定,项目部提出项目总投资的3.74%作为项目部的安全费用;安全文明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铁·山水逸城项目经理部进行的各类施工活动(包括临时工程、现场安全防护、现场围挡、文明施工等项目)。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文明施工费,是指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现行的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与生活条件和作业环境,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与监控以及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等所需要的费用。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一、安全施工费: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二、文明施工费: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三、环境保护费: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第五条安全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一、安全施工费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费用(不含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即"三同时"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设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及照明设施(施工安全用电的三级配电箱、两级保护装置、外电保护措施)、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临边(阳台边、楼板边、屋面周边、槽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机械设备(起重机、塔吊、施工升降机等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现场施工机具操作区安全保护设施)、高处及交叉作业防护(建筑物垂直封闭、垂直防护架、水平防护架、安全防护通道措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等设施设备费用。2.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费用及应急演练费用。3.配备和更新安全帽、安全绳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及用具费用。4.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资料的编制费用。5.建筑工地安全设施及起重机械等设备的特种检测检验费用。6.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及远程监控设施安装、使用及设施摊销等费用。7.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费用。8.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宣传费用。9.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费用。10.治安秩序管理费用。11.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12.施工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13.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14.施工便道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提示标志、防撞设施、安全检查费用等)及其他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15.其他安全措施费用。二、文明施工费1.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及标牌的购置、安装费用。2.临时围挡墙面的美化(内外抹灰、刷白、标语、彩绘等)、维护、保洁费用。3.现场临时办公及生活设施包括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医疗保健室、学习娱乐活动室等墙地面贴砖、地面硬化等装饰装修费用,以及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要求的设施费用。4.现场出入口、施工操作场地、现场临时道路硬化、拆除、清运及弃渣费用。5.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保洁费用、现场卫生保洁费用。6.现场临时绿化费用。7.控制扬尘、噪声、废气费用。8.临时设施的保温隔热措施费用。9.临时占道施工协助交通管理费用。10.施工围挡封闭施工费用。11.建筑施工垃圾清运及弃渣费用。12.易洒漏物质密闭运输费用。13.现场临时医疗、救援及保健物品的配置费用。14.生产工人防暑降温费、防寒保暖费用。15.防尘、防噪声等措施费用。16.其他文明施工费用。三、环境保护费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等有关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第六条项目部安质环保部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第七条安全总监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第八条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并确保专款专用。第九条安全总监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部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第十一条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