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项目的投资估算中,需计算项目建设期的借款利息,并将其作为项目建设投资的纠成部分,目的是在项目的资金筹措中含入这部分资金,以保证项目的建设资金没有缺口。此外,建设期内发生的借款利息应计人项目固定资产原值中。按照《建没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规定,项目建没期借款利息的计算,从计息时间上一般简化为年初借款或者年中借款,在计息周期上一般按年计算,在计息方式上有单利计息和复利计息。近年在注册
咨询工程师(投资)的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和相应的培训中,甚至在—些项目的专家评审会上都提出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利息应按复利计算,如按单利计算是错误的。笔者认为上述提法并不科学和完整。按照在项目建设投资中计算建设期借款利息是保证项目建设资金不留缺口的原则,来分析建设期利息的复利和单利计算的不同情况。建设期利息复利计算公式一般为:建设期计利息=∑[(上一年年末借款本息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该汁算公式表明:建设项目的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的一个计息周期进行计算,但没有在该周期进行偿还,该借款利息的金额将进入建设期内的下—计息周期作为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即复利计算,以此类推,直至建设期结束。按照复利计算的原理,项目在建设期内的全部借款利息没有偿还,一直挂账到建设期结束时或者到项目经营期中去偿还。建设期利息单利计算公式一般为:建设期计利息=∑[(上一年年末借款本金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该计算公式表明:建设项目的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的一个计息周期进行计算,并在该周期进行了偿还,该借款利息的金额不再进入建设期内的下一计息周期作为借款本金计算利息,下一计息周期的计算利息的借款金额只有实际发生的借款本金额,即单利计算,以此类推,直至建设期结束。按照单利计算的原理,项目的建设期借款利息在建设期内应该或者已经偿还。在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过程中,一种情况是:在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中计算了建设期利息,并在资金筹措中筹集了这部分资金,项目业主从节省投资的角度考虑,一般采用当期付息方法,即单利付息方式。根据国家工程项目建设的资本金制度要求,项目业主应该是有能力采用自有资金按单利方式支付建设期利息的。另一种情况是:在工程项目投资估算中计算了建设期利息,但在资金筹措中筹集这部分资金有困难,只好采用复利的计息方式,将建设期利息的支付时间拖延到建设期末或者经营期中去支付,—般情况下由于项目在经营期开始有收益,项目业主更愿意将建设期利息放在项目经营期去支付。此外,从银行的角度考虑,也要求项目业主按借款合同的要求,在计息周期内按时支付借款利息,不得拖延。综上分析,笔者认为工程项目建设投资估算中的建没期利息和资金筹措的正确计算方法是:考试大论坛1.如果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利息按单利计算,则工程项目投入总资金的筹措应该按照“项目建设投资(含建设期利息)加上流动资金”后的额度进行筹集和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即:“资金筹措额=项目建设投资(含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同时在项目财务评价中的借款偿还表中只计算项目建设期借款的本金偿还和经营期内建设借款利息的支付。2.如果工程项目的建设期利息按复利计算,则工程项目投入总资金的筹措应浚按照“项目建设投资额减去建设期利息,再加上流动资金”后的额度进行筹集和安排资金使用汁划。即:资金筹措额=项目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流动资金。同时在财务评价中的借款偿还表中需计算项目建设期借款利息的偿还、建设期借款本金的偿还和经营期内的建设借款的利息支付。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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