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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导工程整治的设计要求

发布时间:2022-06-10

控导工程整治设计要求

控导工程应根据河流水文泥沙特性、河床边界条件、河道整治工程总体布置要求,选用丁坝、顺坝、透水桩坝、锁坝或潜坝等坝型。按结构材料、坝高及与水流、潮流关系,可选用透水、不透水;淹没、非淹没;上挑、正挑、下挑等型式。控导工程的壅水高度和冲刷深度应按本规范附录C有关规定计算。各种控导工程均宜通过河工模型试验验证。

丁坝的平面布置应根据整治规划、水流流势、河岸冲刷情况和已建同类工程的经验确定。丁坝坝头位置应按整治工程位置线布置。

丁坝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丁坝的长度应根据堤防、滩岸至整治工程位置线距离确定。当距离较远时,可在整治工程位置线后一定的距离修建与整治工程位置线基本平行的连坝。

2.丁坝的间距可为坝长的1~3倍,控导工程下段丁坝的间距可较中上段大。潮汐河口段丁坝间距可为坝长的5~8倍,还可根据护滩造滩要求按当地工程经验分析确定。

3.为减少丁坝间的冲刷并促淤,非淹没丁坝可采用下挑式,其交角一般为30°~60°;淹没丁坝可采用上挑式;受潮流和倒灌影响的丁坝可采用正挑式。

4.丁坝一般由土坝体和裹护体组成,裹护体包括上部护坡和下部护根,各部位采用的材料视需要和当地情况确定。

5.丁坝坝顶的宽度、坝的上下游坡度、结构尺寸应根据水流地质条件、工程稳定、施工及运用要求分析确定,丁坝坝顶宽度可采用2~15m。

6.丁坝与堤防或滩岸衔接处应注重防护,防止该处局部水流的破坏。

顺坝用于导引水流、调整河岸走向时,宜布置在过渡段、分汊河段、急弯段及凹岸末端、河口及洲尾等水流不顺和水流分散的区域。

顺坝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顺坝与水流方向应接近或略有微小交角,直接布置在治导线上。

2.顺坝坝顶高程应高于河道整治流量相应水位以上0.5m,也可自坝根至坝头,沿水流方向略有倾斜。

3.顺坝坝顶宽度根据坝体结构、施工、抢险要求确定。土质顺坝的坝顶宽度可取3m~10m,抛石顺坝的坝顶宽度可取2m~5m。

4.顺坝迎水坡坡度应较平顺,边坡可取1:1.5~1:3.0,并沿边坡抛石或抛枕加以保护;坝头处边坡应适当放缓,不宜小于1:3;顺坝背水坡边坡可取1:1~1:2。

5.坝基位于中细沙河床上的顺坝,应放置沉排。沉排伸出坝基的宽度:迎水坡不宜小于6m,背水坡不宜小于3m,或根据河工模型试验结果分析确定。

锁坝、潜坝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锁坝的坝顶高程应根据实际需要而定。锁坝的顶宽可取3m~8m,上下游边坡根据稳定计算确定。锁坝应在坝身上下游作护底工程,护底宽度上游可取坝高的1.5倍,下游可取坝高的3~8倍。

2.淹没式锁坝坝身应具有抗冲能力,坝段中部占坝长1/2~2/3,其顶部高程应水平,两端坝段顶高程可按1/25~1/10的坡度与河岸相连接。

3.潜坝坝顶部高程应低于设计枯水位,坝顶宽度不宜小于3m,边坡坡比应根据稳定计算确定,坝身应具有抗冲能力。

4.重要河段的锁坝、潜坝和规模较大的锁坝、潜坝应根据河工模型试验结果进行专项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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