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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试运行计划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8-03-14

下面是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关于项目试运行计划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1、试运行计划应根据合同和项目计划,在项目初始阶段由试运行经理组织编制。试运行计划应经业主确认或批准后实施。

2、试运行计划的主要内容应包括试运行总的说明、组织及人员、试运行进度计划、培训计划、试运行方案、试运行费用计划、业主及相关方的责任分工等内容。

3、试运行计划应对施工目标、进度和生产准备工作提出要求,并保持协调一致。

4、试运行计划应考虑建设项目的特点,合理安排试运行程序和周期,并充分注意辅助配套设施试运行的协调。

5、根据合同约定和建设项目的特点及要求,编制(或协助业主编制)培训计划。培训计划一般可包括:培训目标、培训的岗位和人员、时间安排、培训与考核方式、培训地点、培训手册或资料、培训设备和培训费用等内容。培训计划应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6、依据合同,试运行经理应负责组织或协助业主编制试运行方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

2)编制依据和原则。

3)目标与采用标准。

4)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

5)组织指挥系统。

6)试运行进度安排。

7)试运行资源配置。

8)环境保护设施投运安排。

9)安全及职业健康要求。

10)试运行预计的技术难点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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