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本要求 1.1 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持特种作业有效资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1.2 电工应掌握用电安全基本知识和了解设备性能。 1.3 遵守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4 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5 停用设备应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1.6 负责保护用电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重复接地)和开关箱。 1.7 移动用电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不许带电作业。 1.8 按规定每周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和维修记录。 1.9 电工应懂得触电急救常识和电器灭火常识。 1.10 按本方案实施。 2、线路布置要求 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线路的安全要求 2.1.1架空线路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及其他设施上。 (2)架空线导线截面的选择应符合相关规定。 (3)架空线路的挡距不得大于35m,在一个挡距内,每层导线的接头数不得超过该层导条数的50%,且一条导线应只有一个接头。在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挡距内,架空不得有接头。 (4)架空线路相序排列应符合规定。 (5)架空线路的线间距不得小于0.3m,靠近电杆的两导线的间距不得小于0.5m。 (6)架空线路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横担采用的角钢或方木、横担长度等方面都应该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 (7)架空线路与邻近线路或固定物的距离应符合表2-1-1的规定。 (8)架空线路直线杆采用针式绝缘子,耐张杆采用蝶式绝缘子。 (9)接户线在挡距内不得有接头,进线处离地高度不得小于2.5m。接户线最小截面及户线线间与邻近线路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规定。 (10)架空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过载保护。 2.1.2电缆线路 (1)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谈蓝,绿、黄两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 (2)电缆截面的选择应符合规范规定,根据其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偏确定。 (3)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4)电缆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环境条件选择。埋地敷设宜选用铠装电缆;当选用无铠装电缆时,应能防水、防腐。架空敷设宜选用无铠装电缆。 (5)电缆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O.7m,并应在电缆紧邻上、下、左、右侧均匀敷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或混凝土板等硬质保护层。 (6)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及引出地面从地上到地下O.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7) 埋地电缆与其附近外电电缆和管沟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8) 埋地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不宜设在易爆、易腐蚀场所。 (9) 架空电缆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固定线杆保证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载,敷设高度应符合规范架空线路敷设高度的要求,但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 Om。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 (10) 在建工程内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电缆垂直敷设应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宜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刚性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 Om。 (11) 电缆线路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电缆的选配应符合要求。 2.1.3室内配线 (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或电缆。 (2)室内配线应根据配线类型采用瓷瓶、瓷(塑料)夹、嵌绝缘槽、穿管或钢索敷设。潮湿场埋地非电缆配线必须穿管敷设,管口和管接头应密封;当采用金属管敷设时,金属管必须与PE线相连接。 (3)室内非埋地明敷主干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4)架空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过墙处应穿管保护,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5)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1. 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 (6)钢索配线的吊架间距不宜大于12m。采用瓷夹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300mm,瓷夹间距不应大于800mm;采用瓷瓶固定导线时,导线间距不应小于100mm,瓷瓶间 应大于1. 5m;采用护套绝缘导线或电缆时,可直接敷设于钢索上。 (7)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线应符合规范要求。对穿管敷设的绝缘导线线路,其短路保护熔断器的熔体额定电流不应大于穿管绝缘导线长期连续负荷允许载流量的2. 5倍。 2.2电缆敷设方式选择 电缆敷设方式的选择,应视工程条件、环境特点和电缆类型、数量等因素,以及满足运行可靠、便于维护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原则来选择。 2.2.1 1#、2#干线由于现场施工条件限制,不能采用埋地敷设,只能采用架空敷设。 2.2.2 为了施工更安全,3#干线采用电缆沟敷设。 2.2.3 4#干线可能涉及到线路要经常移动,采用架空敷设。 3、 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 3.1 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3.2 安全距离 3.2.1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以下≮4m,1~10kv≮6m,35~110kv≮8m。 3.2.2架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道路最小距离:行人道≥4.0m,机动车道≥6.0m。 3.2.3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与380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1.5m。 4、安全保证体系及制度 4.1.安全目标 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般安全发生频率控制在1‰。 4.2、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 项目部安全控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项目部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员应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应全面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控制。 项目部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部批准后实施。 4.3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1)人员定编中设置两名“临电工”。 (2)临电工负责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工程。 (3)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与甲方联系,征得同意后由临电工进行接引,并设人监护。 (4)临电工、安全员、施工员都有责任巡检现场施工临电的安全使用。 5、 架空干线(指基坑作业时的临时架空电缆) 架空线路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等不稳固的地方。 5.1架空线路最小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铜线≥10mm?。本工程架空线路全部采用绝缘铜线。 5.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档距内导线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 5.3 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直径不得小于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 5.4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Φ4×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应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于地面2.5m处装设拉紧绝缘子。 5.5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 6、电缆线路 6.1 干线电缆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处电缆线路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电线被车辗压。 6.2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6.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6.4 进入大楼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孔洞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层楼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小于1.8m。 6.5电缆埋地敷设采用地坪开槽,内铺50mm厚粗砂,上盖烧结普通砖后回土,埋地深度应不小于70cm。 6.6 电线接头实行红绿黄三色,接头架空保护,不准直接埋地。 7、 配电柜、配电箱及开关箱 室内总配电柜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7.1 配电系统设置总配电柜和分配电箱及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7.1.1 配电柜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列不小于1.5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7.1.2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7.1.3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的水平距离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7.1.4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7.1.5配电柜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流、电压表。 7.1.6 配电柜应装设短路、过载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7.1.7配电柜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7.1.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7.2配电室安全措施 7.2.1 做好“四防一通”和交接班制度。 7.2.2 门配锁,室内设检修照明灯。 7.2.3 配电室有专业电工管理,定期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7.2.4 导线进出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导线不承受超过导线自垂拉力,每只固定式配电箱须重复接地,金属箱体保护接零,绝缘导线接头不松动,不得有外露部分。 7.2.5电工定期检查,做好巡视、检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配电箱设置 8.1 配电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合在一个分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分别设置。 8.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8.3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8.4配电箱、开关箱为厂方定型标准电箱,安装应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1.6m。 8.5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接头不得松动。 8.6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