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保证的措施一、安全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为“四消灭、三减少、一实现”。
1.四消灭⑴.消灭工程质量安全事故。⑵.消灭施工生产中的因公死亡事故,重伤率控制在0.5‰以内,轻伤率控制在5‰以内。⑶.消灭火灾事故。⑷.消灭责任交通事故。
2.三减少⑴.减少轻伤事故。⑵.减少惯性事故。⑶.减少质量通病安全事故。
3.一实现实现安全样板标准工地。
二、安全生产方针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部颁有关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则,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思想意识。
2.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并贯穿施工全过程。重大施工项目都应编制安全施工方案。该体系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质部设专职安全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
3.制定实现安全目标和保障目标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