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装饰工程在设计、施工、施工承包等方面的现状、特点和发展前景,结合我国现阶段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和相关政策、法令、法规等,提出可能较好地适应现实需要的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的编制方法。
在我国改革开放的背景下,建筑类室内外装饰工程,已从传统的土建装饰中分离出来,形成了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与建筑类其它专业门类一样,装饰工程在我国建立了自己广阔的市场,理论和实践自成体系,并在广度上、深度上继续发展。
凡具有独立设计、可以独立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工程,即为单位工程。从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看,新兴的装饰工程具备了单位工程的基本属性,无疑是单位工程,而传统装饰工程仅仅是土建工程的一部分。把装饰工程定义为建筑类的一个独立单位工程,便于对装饰工程的造价管理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讨论。
与建筑类其它单位工程如土建工程相比较,当前装饰工程还具有如下一些特点。
(1)当前的装饰工程不仅在设计上和施工上包含了建筑类许多传统项目,而且一些与传统建筑工程无关的项目,如家俱类、装璜类、以至弱电安装类也常常出现在装饰工程设计图中,成为发包项目的有机组成部份。因此,当前的装饰工程比其它单位工程要复杂得多。
(2)装饰工程依附于已经完工的结构主体(土建工程)。因而需要对照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竣工图对结构主体进行检测和清理修整,这往往要增加投入;然而,气候因素的影响甚微,临时设施的搭设工作量也小得多,这意味着可以节约开支。
(3)装饰类新材料不断涌现和广泛使用,新施工工艺和新技术不断更新发展。
(4)设计的标准化程度低,许多分部分项产品的批量常常较小,琐碎而杂乱。
(5)合同工期一般较短,工作面一般较狭窄,很少使用或完全不用大、中型施工机械,手工操作仍然是主要的施工方法。材料和半成品的水平、垂直运输基本上靠人力,-些较重构件的就位也依靠人工,难以组织流水作业。
(6)投资额较大。稍上档次的装饰工程其单方造价往往超过土建工程,甚至成倍增加。以上特点,增加了装饰工程施工管理及造价管理的难度,使有关人员必须重视和解决造价管理课题。为此,既要强调相关的政策、法规、法令,分析和澄清一些问题,也要结合工程实践提出更为有效的造价编制方法,以实现合理地确定、有效地调控装饰工程造价。
1、施工图预算是装饰单位工程造价计价的核心环节
1.1 装饰工程造价按工程项目核算具有单件性,需要就各个具体工程项目,按程序计算其工程造价。装饰工程是一个周期长的生产过程,历经方案的提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竣工验收使用等程序,并建立相应的经济关系。因此,造价计算也相应分阶段进行,形成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价与合同价的确定、施工结算、竣工决算等多次性核算环节,最后得出工程的实际造价。作为单位工程,装饰工程也由或多或少的各类分部分项工程组合而成。其造价只能是各个不同构成分部造价的汇总组合。由于前述装饰工程构成部分的复杂性,我们更应注意选择装饰工程的编制方法。
1.2 在装饰工程造价计算各个环节中,应该特别强调施工图预算。因为在现阶段,业主(建设单位)希望能够相对准确地预测造价额度,制定和落实投资计划,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缺口,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取得最佳的投资效益;而施工企业面对市场的激烈竞争,必须把成本核算放在首要的地位,以保证实现企业的目标利润。因此,双方都倾向于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来编制标底价,以至签定合同价。行政上也有相关的规定。然而,目前有相当一部分装饰工程的施工图预算,质量不高,仅达设计概算、估算的水准。
1.3 造成施工图预算质量不高的主要因素是一些设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缺乏必要的基础知识,尤其是缺乏建筑类专业知识,因而设计出来的施工图不是错误百出就是深度不够,根本不能作为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更谈不到在施工中作及时合理的调整修改。
1.4 装饰工程施工图预算质量不高的又一原因是其造价计算的难度较大,问题的解决必须分析造价的构成和计算的依据。
2、装饰工程的造价构成和计价依据
2.1 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应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四个部分构成。从价值理论上说,无论装饰工程的构成分部分项是哪种产品,都应该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因而任何分部分项产品的费用或造价都可以通过对上述四个基本构成的计算来取得。
而一些报价单仅列出分项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在汇总直接费后再乘以同一个费率计列管理费,最后两项相加,就得出整个单位工程造价。这至少在格式上混淆了费用,从而造成企业可以不要利润、可以不纳税的错觉,这是不妥当的。而且只采用一个费率,既无章可循、缺乏依据,也难以接近实际,为人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