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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8-10-18
以下是中国鲁班乐标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特别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竞争性谈判是采购人邀请特定的对象谈判,并允许谈判对象二次报价确定签约人的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确定方式不同:公开招标是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以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来参与投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除了发布公告外,还可由采购人、评审专家分别作书面推荐,或者是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2.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文件发放日期不同:公开招标的要求是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竞争性谈判的要求是从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3.公开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不同:公开招标的主要评审方法为综合评标法以及最低评标价法。竞争性谈判的评审方法则是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轮报价以及最终报价,然后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选出最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对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将最终结果告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更多关于“招标和竞争性谈判的区别”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建设规模以及建筑施工企业资质,可以登入中国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更多关于建筑行业独家信息,敬请实时关注鲁班乐标微信号。关注手机鲁班乐标(m./),实时了解建筑行业最新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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