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能源危机以来,发达国家纷纷开始了建筑节能工作,其中以英美日三国在建筑节能方面的成就尤为突出,本文借鉴它们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建筑节能的迫切需求,提出符合当前我国国情的相关建筑节能政策和对策。 上世纪70年代初石油危机出现以后,能源问题引起世界各国重视,“节能”已经被称为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之外的第五大能源。目前建筑耗能已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
尤其是建筑耗能伴随着建筑总量的不断攀升和居住舒适度的提升,呈急剧上扬趋势。现在我国每年新建房屋20亿平方米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而既有的约430亿平方米建筑中,只有4%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据专家推测,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中国建筑能耗将是现在3倍以上。调研数据显示:按目前的趋势发展,到2020年我国建筑能耗将达到10.9亿吨标准煤,折合约29430亿度电,是三峡电站年发电总量34倍多。而今无论是在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建筑能耗占国家总能耗比重均较大。此许多国家都把建筑节能尤其是降低建筑日常运转耗能作为节能工作的重点。
一、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成功经验
1.英国
英国在节能建筑中主要采取三个方面措施:一是采用构造措施,提高墙体、屋面及门窗的保温性能;二是利用太阳能;三是改进供热系统。目前英国推广的被动式太阳房,不需外界机械作用,以建筑吸热保温材料为媒介,利用冷热空气的自然交换,达到对太阳能的利用。在被动式太阳能住宅中,太阳能供给的能源占总耗能量的30%.为推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英国建筑研究部门于2004年9月1日宣布英国政府实施百万“绿色住宅”建筑计划,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居民在今后10年内建设100万栋“绿色住宅”。该计划鼓励居民采用环保技术建造或装修房屋,建设有益于环保的新型住宅。这种新型住宅将采用太阳能电池板、洗澡水循环处理装置和无污染涂料等。凡采用这些方法建造的绿色住宅将享受减免印花税等优惠政策,新建传统住宅则不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2.美国
美国推动建筑节能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建筑物本身的热工性能;二是提高建筑物内的能耗系统及设备的能源效率。美国政府还颁布了绿色建筑标准,成立了绿色建筑协会,来推动和鼓励绿色建筑的大规模应用。目前,美国将光能转化成电能,给家庭、学校、公共建筑等部门提供有效的能源,应用较好,非常普及。此外,美国还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来推动建筑节能法规和标准的实施。首先,采用经济政策对法规和标准实施进行激励。1978年颁布的“能源政策法”详尽地规定了建筑节能的经济支持问题。其次,制订市场准入制度对新的建筑节能进行全程监督,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贯穿从设计到施工直至验收的建筑修建全过程。第三,制订“能效标识”制度来推进节能产品的使用。环保署和美国能源部联合推动了“能源之星”项目,获得“能源之星”标识的产品必须超过该类产品相应的最低能源效率标准。为了促进能耗标识产品的推广应用,美国政府在公共设施购置中优先选用带有“能源之星”标识的高效节能产品。第四,推行建筑节能统计和审计制度。目前,美国已经建立了相关建筑能耗统计数据库;纽约州等州还实施了包括建筑节能审计在内的能源审计项目。
3.日本
面对巨大的建筑能耗,能源完全依赖进口的日本早在1997年11月就提出了2010年的节能目标,其中要求民用部门节能31%,它们被细分为:建筑节能11%、家电效率的提高节能8%、生活习惯的改善节能6%、住宅节能5%、照明效率的提高和高效率化液晶显示的采用等节能2%.显然,其中以建筑节能的幅度最大。在日本,最近提出了“建筑的节能与环境共存设计”的概念,所谓建筑的环境共存设计,是指建筑设计时必须把长寿命、与自然共存、节能、节省资源与能源的再循环等因素考虑进去,以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构筑大家参与的“环境行动”的氛围;同时,对住宅也提出了类似的概念即“环境共生住宅”,并把这些因素和要求作为法规列入到地球环境——建筑的法规中。为了使所制定的法规得以执行,日本政府为此制定了许多具体可行的监督措施和必须执行的节能标准,并有明确的节能目标;而且其节能标准是将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分开制定的,公共建筑还按其使用功能不同而划分为宾馆、医院、百货商场、办公建筑、学校等5个类型,并分别给出了相应的节能标准。
二、上述经验对我国建筑节能的启示
与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当前我国在建筑节能工作方面还存在较大的差距,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潜力。
1.加快制订和建筑节能政策、法律法规
我国建筑节能还处于起步阶段,建筑节能改造和供热系统的改造工作量巨大,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我国应该加强这方面的政策的制订,相关法律法规,加大这方面的资金投入。只有这样,才能从建筑的设计、选址、朝向、材料的选择等方面加强引导,促进建筑的节能工作的开展。
2.加快新能源开发利用
目前我国建筑消耗能源主要以石油、煤和电为主,分别占50、10%和40%,而截止2010年底我国电能又主要以煤电为主(约占75%),由此可见我国大型公共建筑消耗能源中非再生能源约占近90%,而对太阳能、风能、光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几乎是空白。我国要加快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在建筑节能方面的应用。如利用高温地热能发电或直接用于采暖供热和热水供应;或者借助地源热泵和地道风系统利用低温地热能,亦或在较适用于多风海岸线山区风能和易引起强风的高层建筑发电等等。
3.加大科学研究投入力度
世界各国的建筑节能工作从开始到发展,从投资到获得效益,始终贯穿着科学研究工作的引导、指导和参与。太阳房和其他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利用是建筑师、工程师和科学家密切协作的结果。建筑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改善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新材料、新构造的研究。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则是建筑实践与科学研究的体现。目前,我国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机构、研究队伍比较分散,不能很好地发挥团队能力,且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比较少。我国应加大组建建筑节能技术综合性研究机构的力度,尽快开展和强化建筑节能方面的研究工作,加大这方面研究的投入力度,在可能情况下,要积极引进新技术、新材料。对采取新节能材料的项目,可以适当给予政策支持,对购买低能耗的住宅给予适应补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建筑节能工作。
4.宣传教育,提高节能意识
当前,大多数人对建筑节能事业比较陌生,其主要原因是宣传还不够到位,绝大多数民众缺乏节能方面的相关知识且并不清楚节能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建筑节能改造是国家的政策,是利于民生的大好事,我们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进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业主的主观能动性,排除人为障碍。为克服建筑业主缺乏节能专业知识的障碍,应该对包括建筑业主负责人、物业和后勤部门以及相关节能服务公司和设备供应商等在内的人员加强节能政策信息、节能案例、节能设备、节能技术及节能管理经验的传播,有针对性的根据不同人群、不同类型建筑、不同管理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现场交流活动,推动建筑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