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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上岗培训制度

发布时间:2019-04-24

为加强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关键岗位是指质量、安全、测量、试验、物资、机械管理人员和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第一章安全教育和培训一、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使广大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育。三、工程项目所有管理及操作人员应经过业务知识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质量事故的,除要追究直接责任者外,还要追究企业主管领导的责任。四、新入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1、项目经理部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劳动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劳动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形势和有关事故案例的教训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2、项目分部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本工程施工特点、项目部规章制度、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现场危险部位及安全注意事项、机械设备及电气安全事项和防火、防毒、防爆知识,防护用品使用知识等,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15学时。3、班组安全教育:教育的内容为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装置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全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和作业环境、使用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4、工人变换工种(包括临时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五、建筑行业从业人员要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实行“先持证、后上岗”制度,进入施工现场的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六、项目经理分部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经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场工人应填写安全教育登记表,并履行签字手续;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不得分配工作上岗作业。对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七、施工现场应利用安全会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安全宣传标语、安全生产录像等多种形式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工人执行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自觉性。八、项目经理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其他施工管理人员每年应接受不少于20学时的安全培训。九、专职安全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每年度应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年度考核合格。第二章质量教育和培训一、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负责把“质量第一”的教育纳入职工技术业务培训计划,不断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和搞好工程质量的自觉性,从而促进企业工程质量的不断提高。二、办公室制订实施干部、工人培训计划,实行职工岗位培训制度和专业技术干部的继续教育,组织开展职工业余文化技术教育,抓好职工技术队伍基本素质的提高。三、对各专业、工种进行技术考核,组织技术比武和练基本功活动。四、做好新工人上岗前的岗位培训,有关保证质量的技术操作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坚持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五、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培养质量管理人才,输送有才能、责任心强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进修学习和外出考察。六、分项工程开工前,工程部组织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关键工序操作要领和安全、质量注意事项。第三章关键岗位、特殊工种考核和持证上岗一、关键岗位上岗前项目经理分部组织培训和考核,经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二、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培训并取得政府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三、经理部办公室负责对各分部培训和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四、安质部负责现场员工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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