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市级优质工程定名为“海河杯”奖,是天津市建筑行业评选的市级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反映了获奖
施工企业较高的管理水平和项目管理人员较高的从业素质,是这些施工企业包括劳务分包企业参与建筑市场竞争,提高企业信誉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建筑业协会参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的规定成立各区(县)评审专家组;天津市市政
公路行业协会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成立市政工程专业评审专家组,报评委会批准后负责对相应范围内申报的工程进行初评,择优推荐“海河杯”工程。
那么海河杯的申报程序又是怎样的?以下是
鲁班乐标整理的关于海河杯的申报程序。
申报程序
“海河杯”工程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承建单位申报;平行发包的工程或群体工程由工程业主单位申报。
两家施工企业联合承包一项重点工程的,允许两家施工企业联合申报(不含总包、分包),申报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联合体成员共同签订的投标协议书(复印件);联合体成员与
招标人共同签署的工程承包合同书(复印件)。
建筑面积在8000平米以上的公建工程,总承包单位可同时附带申报2家企业作为参建单位,参建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与总包企业(主承建单位或业主)签订分包合同;完成的工作量占工程总工作量的15%以上;完成的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的质量全部达到“海河杯”标准;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住宅工程不设参建单位奖。
“海河杯”工程的申报采取工程开工预申报和竣工后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范围,拟参加申报的工程,应在工程开工之初将工程概况、创优计划和措施等资料,向市建协登记。市建协建立工程创优档案,同时按属地原则移送区(专业)协会组织,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建委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相关部门。“海河杯”工程的正式申报、评审和表彰,一般在当年3月份申报,4月份初评,9月份复评,年底进行表彰。具体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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