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招标网隶属于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是山东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山东招标网积极履行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基本概况:
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级机关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的通知》(鲁编[2003]13号)的有关规定依法设立的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机构。
近年来,围绕服务经济、改善民生、保障政务运行、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目标,中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工作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积极履行集中采购职能,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扩大采购规模、提高采购效率、创新采购方式,丰富采购手段,集中采购工作一直保持持续、快速、规范发展的良好局面。中心先后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文明单位”、“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为了进一步做好招投标市场的规范性,提升本地区建筑市场的发展规划,山东政府招标网收集整理相关政府采购集中采购基本常识内容,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的常用方式主要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的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1)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采购单位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按照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
(2)特点。公开招标具有信息发布透明、选择范围广、竞争范围大、公开程度高等特点,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
(3)适用条件。公开招标具体数额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各级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目前,我省省级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8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2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为50万元),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在政府采购活动开始前必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采购单位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4)采购周期。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二十日。
(5)适用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最低评标价法。
山东招标网相关信息:
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网站:
山东省政府招标网联系方式:400-001-7038
山东省政府招标网传真:0531-8762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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