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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发布时间:2020-06-04

(一)负责工艺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二)编制或修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三)负责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四)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采用等项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应尽量采用无毒低毒物质代替高毒物物,符合安全卫生的要求。(五)组织制订工艺安全操作法或安全技术规程,在试生产前,研究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六)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做好特种作业安全防范措施工作。(七)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工程部部门的领导下,做好本工地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八)负责监督、检查本工地施工场所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立即督促班整改。(九)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十)参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性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交底,并到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审查安全施工措施。以上是鲁班乐标整理的内容,更多关于“工艺工程师的安全职责”等建筑方面的知识,可以登陆鲁班乐标鲁班乐标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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