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招标网属于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是荆门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荆门招标网积极履行省招标网(湖北招标网)相应职责,维护各项工程采购项目活动秩序。
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基本概况:
荆门招标采购网是荆门本地区各建筑企业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管理等领域交易服务的专业网站。
为了进一步做好荆门招投标网站服务的相关内容,本招标网制定相关办事指南,其中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行为做了明确的规定,主要的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执行环节、邀请招标等相关规定, 定标环节基本内容如下:
(1) 评标工作结束后政府采购中心负责整理评标报告,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及监管部门报送评标报告。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回复的,视同确定排序第一的为中标供应商。
(2)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政府采购中心应将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中心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4)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配合采购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6) 政府采购中心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管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并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7)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前,政府采购中心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漏与评标有关的内容和结果。
(8) 政府采购中心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9) 政府采购中心不得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侯选供应商以外违反法定的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以达到违规中标的目的。
荆门招标网相关信息:
荆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荆门招标网联系方式:0724-2295004
荆门招标网地址:荆门市象山二路20号
荆门招标网传真:0724-229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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