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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职权定位

发布时间:2017-11-13
一级建造师职权定位是非常重要的,在其位谋其职才是工作的重点,只有明确职责才能更好的发挥自身实力。鲁班乐标小编就一级建造师职权定位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权责
建造师是以专业技术为依托、以工程项目管理为主业的执业注册人员,以施工管理为主。建造师需要懂管理、懂技术、懂经济、懂法规,有组织能力。建造师注册受聘后,可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业务。
在行使项目经理职责时,一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中规定的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担任二级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逐步由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能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由建筑业企业自主决定。
岗位
与项目经理的关系:建造师与项目经理定位不同,但所从事的都是建设工程的管理。建造师执业的覆盖面较大,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许多方面,担任项目经理只是建造师执业中的一项;项目经理则限于企业内某一特定工程的项目管理。建造师选择工作的权力相对自主,可在社会市场上有序流动,有较大的活动空间;项目经理岗位则是企业设定的,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或聘用的、一次性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者。建造师是一种专业人士的名称,而项目经理是一个工作岗位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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